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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4

 

 

2018年度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拟订区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组织开展税收保障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专业运作”的基金管理模式。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专户资金。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履行区级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四)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负责财税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六)负责财政领域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七)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代管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区财政局共设置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预算科(挂市场配置促进科牌子)、国库科、农业农村科、文教行财科。

(二)所属事业单位。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内设社保一科、社保二科)、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内设综合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内设综合科、资金审核科、资金支付科、会计稽核科、教科文科、会计管理科)、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综合科、经济建设一科、经济建设二科、预算绩效科、项目资金评审一科、项目资金评审二科、信息科)、区财政局蓝色硅谷核心区财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

1、即墨区财政局(本级)

2、即墨区财政监督检查局

3、即墨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830.7万元,支出总计383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0.43万元,增长19%。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增 人增加的支出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379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793.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374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6.3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3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7.27万元,增长20%。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增 人增加的支出等。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8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3.09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6万元,占1%。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20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748.27万元,占86%;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82.36万元,占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6万元,占0.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2万元,占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0.17万元,增长23%。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的支出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0.88万,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51万,占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21.95万元,支出决算为374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的支出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78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反映事业单位1438.46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28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79万元,支出决算为 30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6.3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08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20.02万元(含局(办)机关及2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91万元,占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1万元,占9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压缩各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严控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36万元,下降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75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严控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是按照上级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8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部门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38万元,比2017年增加259.78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新增取暖费项目和增人增资工作需要增加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金额1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专项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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