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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3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是负责编制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及辐射带动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基地内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是负责招商引资;四是负责水产种苗的研发、引进和繁育;五是负责基地内涉外事务处理;六是负责为基地内科研院所、企业提供服务、管理。

  二、 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水产种苗基地管委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水产种苗基地管委是2003年2月18日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定编10名,设3个科室,其中主任 1名,副主任 2 名。2014年3月,水产种苗基地管委编制由10名精简压缩为9名;2015年12月31日,水产种苗基地管委由隶属市海洋与渔业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即编字[2015]55号),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水产种苗基地管委现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在编人员8人,设发展规划部、科技推广部、物业管理部三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02收入决算表

  三、03支出决算表

  四、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74.64万元,支出总计174.6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06万元,增长73.63%。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均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7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4.59万元,占94.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05万元,占5.75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17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收、支总计164.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01万元,增长63.64%。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均有所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6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6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3.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6万元,占9.94 %;农林水支出143.23万元,占87.02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01万元,增长63.64%。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均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3.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6万元,占9.94 %;农林水支出143.23万元,占87.02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均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5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5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1万元,下降9.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车辆运行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同时厉行能源节约。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等。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万元,比2016年增加3.42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作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内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  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专项资金,因此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工作。

  2.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专项资金,因此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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