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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即墨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1

  2018年 即墨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即墨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 主要职责:

  (一)规划、协调地方史志工作;

  (二)制定地方史志编纂业务规范;

  (三)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四)编纂、审查、验收有关地方史志稿件;

  (五)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

  (六)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情研究,建设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七)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由6名增至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层机构设编辑科、年鉴科。2014年4月,将事业编制由9名核减为8名,其中编辑科编制由4名核减为3名。2014年8月,增配副主任1名,同时核增事业编制1名,所需编制从全市现有全额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调整后,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预算单位构成

  即墨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即墨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22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2.81万元,占 99%。

  2018年支出合计 22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5.64 万元,占 60%;项目支出 91.17 万元,占 40%。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22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2.81万元,占99%。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 224.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5.64万元,占60%;项目支出 91.17 万元,占 40%。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24.8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48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资金镇村修志款69万元以及其他支出等18.48万元等。       。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8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87.4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专项资金镇村修志款69万元以及区人社局统一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18.48万元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4.8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8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资金镇村修志款69万元以及区人社局统一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18.48万元等。            

  其中:根据本单位批复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进行细化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81万元,占 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59 万元,占8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42万元,占7%。具体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支出155.81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9.6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56万元, 与上年比较,减少0.56万元,主要是区人社局统一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0.42 万元,与上年比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18年办公人员减少1人。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12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4.59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9.25万元、奖金8.42万元、绩效工资34.52万元、津贴补贴18.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32万元、住房公积金10.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0.01万元等。

  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3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万元、邮电费0.33万元、差旅费4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印刷费18.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设备购置0.2万元等。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 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主要是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相对减少。公务招待费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是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相对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81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9.6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为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

  十五、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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