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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1

  2018年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编制即墨古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制定古城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即墨古城规划建设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

  (三)负责即墨古城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即墨古城业态控制、招商引资和项目促进服务,做好入驻项目及企业的服务、管理。

  (五)负责即墨古城区域的城市管理和古城整体风貌控制、维护、监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城管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文物保护工作。

  (六)负责即墨古城的历史文化研究、公建项目文化研究及内部布局。

  (七)负责即墨古城旅游项目的策划及运营。

  (八)负责即墨古城的对外宣传。

  (九)代表市政府做好即墨古城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维护。

  (十)负责即墨古城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公建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5月20日经即编字[2015]18号文件批准设立,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局(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党总支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预算单位构成

  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纳入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31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0.06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合计3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31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06万元,占100%。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3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0.0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05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0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94.05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0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66万元,占82.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4万元,占9.5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66万元,占7.63%。具体情况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1.46万元,比上年增加73.67万元,增长46.6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5.2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74万元, 比上年增加7.56万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3.66万元,比上年增加6.82,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31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等。

  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5.8万元,比2017年减少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公务接待今年预计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财政拨款 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

  十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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