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2018年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的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财税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财会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财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提出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做好财源培植,拟订区与镇(街道)、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编制全区财政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全区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前期立项及合同备案等管理职责。
(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评审工作。对政府投资(含经财政担保的国债资金和银行贷款)和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量计量、材料价格确认、工程量变更签证及竣工验收工作;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指导和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和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
(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负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区财政局共设置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预算科(挂税政科牌子)、国库科、农业科(挂农业综合开发科牌子)、行财科、企业科。
(二)所属事业单位。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内设社保一科、社保二科)、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内设综合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内设综合科、资金审核科、资金支付科、会计稽核科、教科文科、会计管理科)、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综合科、经济建设一科、经济建设二科、预算绩效科、项目资金评审一科、项目资金评审二科、信息科)、区财政局蓝色硅谷核心区财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3个,包括:即墨区财政局(本级)、即墨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财政监督检查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322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21.95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合计32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95万元,占100%。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322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1.95万元,100%。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32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95万元,占100%。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221.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6.1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和增人增加的支出。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1.9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6.1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增人增加的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1.9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6.1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增人增加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1.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83.49万元,与2017年相比,可比增加206.35万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增人增加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4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81.79万元,主要为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费用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80.08万元,与2017年相比,可比增加148.65万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增人增加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713.38万元,与2017年相比,可比增加94.34万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及增人增加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为0,比2017年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清查项目实施完成。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322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6.8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等。
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53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等。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7.87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7万元,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对公务用车维护费的有效控制。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1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9.25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落实未休假补助政策、原有设备老化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
十五、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6财政事务(款)
01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05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50事业运行(项):反映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