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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字〔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组织实施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抓好公益性岗位制度设计和统筹整合,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和群众期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类型、开发数量、待遇标准,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及时动态调整。鼓励探索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实现的不同路径、推进措施。
(三)任务目标
“十四五”时期,结合市政府每年下达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我区工作计划。2022年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440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36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800个。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田横岛度假区、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以下简称各镇街)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岗位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可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大龄人员年龄适当放宽;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就业困难群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岗位设置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按照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从事公益事业岗位的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山林防火、卫生防疫、扶老助残、新时代文明管理实践站(所)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领域。(各镇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一岗位待遇标准。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各镇街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各镇街负责)
(四)规范岗位安置管理。各镇街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上岗由镇街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列为民生保障改善的首要任务,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2,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和指导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政策细化、人员认定等工作,明确岗位开发计划,抓好日常工作调度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资金筹集工作;教体、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归口原则,指导各镇街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明确涉及岗位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各镇街要具体负责做好岗位管理、政策落实、待遇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城乡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合理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按年度研究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鼓励各镇街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其他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加强日常管理。在各镇街、村(社区)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管理专员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专职或兼职负责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联系、监督管理、政策宣传、信息报送、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专业化服务机构协助进行公益性岗位管理。
(五)做好工作衔接。对原有从事公益事业的在岗人员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安置条件的,按规定履行上岗程序后,统一纳入到岗位安置范围中。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严格督导落实。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组织实施和计划进展情况列入全区就业工作质量效益考核重要内容,建立通报制度,重点考核岗位开发、人员管理、资金配套、政策落实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2.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2022年)
镇(街道) |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 ||
总数 | 城镇 | 乡村 | |
通济街道 | 150 | 150 | 0 |
潮海街道 | 90 | 90 | 0 |
环秀街道 | 90 | 90 | 0 |
北安街道 | 240 | 50 | 190 |
龙山街道 | 160 | 40 | 120 |
龙泉街道 | 280 | 40 | 240 |
温泉街道 | 310 | 30 | 280 |
鳌山卫街道 | 280 | 50 | 230 |
蓝村街道 | 260 | 40 | 220 |
大信街道 | 340 | 40 | 300 |
灵山街道 | 400 | 20 | 380 |
移风店镇 | 420 | 20 | 400 |
段泊岚镇 | 320 | 20 | 300 |
金口镇 | 420 | 20 | 400 |
田横镇 | 360 | 20 | 340 |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 | 220 | 20 | 200 |
通济新经济区 | 60 | 60 | 0 |
合计 | 4400 | 800 | 3600 |
附件2
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肖 莉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齐克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德军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宋修强 区民政局局长
金旭亮 区司法局局长
李根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修振爱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相桥 区水利局局长
王孝官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兰 杰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陆钧林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显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崔忠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新 区残联理事长
孙丕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张绍峰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副局长
王海刚 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局长
王俊秀 环秀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洪臣 通济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映君 潮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爽世 北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钊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刁维华 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健 鳌山卫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晓磊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强 大信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向礼 灵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振昌 蓝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新鹏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王晓雷 田横镇镇长
王建宁 金口镇镇长
于 刚 段泊岚镇镇长
赵 红 移风店镇镇长
孙晓辉 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各项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局长齐克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承担阶段性任务,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