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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儿童“送光明”
发布日期: 2021-10-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困难儿童“送光明”

项目资金:年均投入约5.54万元

项目类型:“物质+服务”救助

服务领域: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康复治疗救助

项目执行地:青岛市即墨区

项目实施主体:青岛市即墨区慈善总会(社会团体)

项目执行期限:2016年-2021年

二、项目目的

以辖区低保家庭、低收入等存在特殊困难的家庭中的弱视、斜视青少年患者为救助重点,通过社会力量投入资金,专业机构提供给予眼镜矫治、弱视训练等弱视治疗救助服务;眼镜矫治补助、手术治疗等斜视治疗救助服务,帮助困难家庭中的青少年患者重获光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保护困难群体身体健康,满足特殊困难救助需求,提升困难家庭幸福感。

三、项目成效

(一)救助群体。低保家庭、低收入等存在特殊困难的家庭以及对城乡居民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重大生活困难的家庭中年龄不超过10周岁弱视患者,年龄不超过17周岁的斜视患者。

(二)救助对象认定。民政部门协同慈善总会主动排查筛选、镇街村居和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引导救助服务对象主动报名。

(三)救助服务标准。

1.弱视治疗救助标准:帮助救助对象进行眼镜矫治,补助眼镜价格的80%;利用弱视训练仪矫治,补助训练仪价格的60%;进行弱视视觉功能训练,补助训练费用的80%。

2.斜视治疗救助标准:帮助救助对象进行眼镜矫治,并补助眼镜价格的80%;给予手术治疗,单眼患者补助800元,双眼患者补助1200元。

(四)承接救助治疗机构。由经评审确定的即墨区人民医院、即墨区同德眼科医院2家专业机构提供定点救助治疗服务。

(五)资金投入情况。2016年项目支出资金5.54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资金9.84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资金4.93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资金1.95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1.57万元。

(六)项目实施取得成效。救助治疗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弱视青少年患者232人,斜视青少年患者108人,接受救助治疗对象全部重获光明,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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