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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公益事业管理制度
索引号 37021504400202508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12-16
发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5〕27号 发布日期 2025-12-1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5〕27号
生效日期 2025-12-1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4400202508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12-16
发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5〕27号
发布日期 2025-12-1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5〕27号
生效日期 2025-12-1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为有效发挥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水平,使辖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发挥应有作用,实现让群众长期受益,切实提高群众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特制定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公益事业管理制度。

一、申报范围

各村庄申报的建设项目须是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村容村貌改造、村内坑塘沟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按照政策规定不得纳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除外。

二、项目储备

各新村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按要求提报项目库汇总表,包括村庄简介、项目内容、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建设期等内容。项目库原则上不可修改,当年实施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不在项目库里的项目不能确定为实施项目。同时,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不与区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移民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其他奖补类项目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重复申请各级财政奖补。

三、项目申报程序

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储备库里的项目村庄后,各村庄应按照要求及时提报相关资料。

(一)项目方案。各村根据“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方式、资金概算、资金来源、管护措施等内容。其中:项目建设内容应具体明确,如村内道路工程的长、宽、厚度等数据要注明;资金来源中选择筹资筹劳的,还应就筹资筹劳标准、数量等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项目实施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二)项目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审议后,项目村应填写《青岛市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方案公示》,并及时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过程应拍照留存。

(三)村级上报方案。由项目村填写《青岛市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并将项目方案、申报审批表、民主议事照片及会议记录、项目公示及过程照片等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规划建设科、财税保障科,另一份村庄留档。

四、项目审核

由规划建设科牵头做好辖区内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审查核实工作,经现场查看后,结合奖补工作要求就项目内容、资金来源、程序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资金来源中有筹资筹劳的,还应就筹资筹劳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审核和确认。项目审定后,财税保障科汇总报区财政局。

五、项目实施

由规划建设服务科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相关村庄作为项目主体,负责本村项目具体实施。

(一)工程设计。需立足辖区发展规划和村庄实际,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统一做好项目规划设计,规划设计遵循科学合理原则,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工程设计完毕后,规划建设服务科指导项目村及时编制项目预算,并按要求组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

(二)工程实施。项目开标后,施工方应尽快入场,保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对实施项目涉及的施工规范、尺寸、标号等工程量及工程质量应与批复内容保持一致。

规划建设服务科要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督,并在项目施工前、过程中、完工后皆拍照留档,照片应同参照物、同角度、同方位拍摄,并本着就地取材原则,采用坚固、实用的材质设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标识。项目村应成立由村干部、党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村级监督小组,切实加强施工项目监控。

六、项目验收

(一)村庄提出验收申请。工程竣工后,村干部和村级监督小组组织对项目进行初验,并填写《青岛市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表》,向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二)组织验收。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验收小组做好竣工验收,对照工程建设标准严把验收质量关,并签署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应指导项目村及时编报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合格后向区财政局提出区级验收。

七、资金使用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农村公益事业无关的事项,不得挤占、挪用、滞留,对于上级已拨付的奖补资金,应尽快完成支付手续。

八、资产归属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项目村要及时进行资产登记,建立台账。由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应及时向项目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九、项目管护

根据《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要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坚持预防为主、维修及时、保障安全、经济合理原则,实行新区统筹协调、村级具体管护的方式。项目村要将具体管护措施和管护费用纳入项目方案议事内容,并成立村级管护领导小组,确保每项设施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发挥长期效益。

十、档案管理

财税保障科会同规划建设服务科指导项目村做好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装订成册,进行规范管理,集中保存。其中原始资料包括:项目方案、村民议事会议记录、民主议事照片、项目方案公示及照片、项目申报审核及批复资料、规划设计、工程预算、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及监理档案、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及照片,村级账务处理账簿、凭证等资料。

十一、监督管理

各项目村作为新区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使用者、受益者,应以村级管护领导小组为依托,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方合力切实提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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