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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3702150440020230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12-23
发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3〕52号 发布日期 2023-12-23
有效性 公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3〕52号
生效日期 2023-12-23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440020230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12-23
发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3〕52号
发布日期 2023-12-23
有效性
公文字号 新区管发〔2023〕52号
生效日期 2023-12-23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新区管发〔2023〕52号

为全力做好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完成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结合《青岛市即墨区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岛市即墨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方案以及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重点围绕民用清洁散煤推广、清洁取暖建设、建设工地扬尘整治、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整治、交通工程扬尘整治、市政给水排水扬尘整治、绿化和园林扬尘整治、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强化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执法等十项重点工作着手,制定措施,压实责任,全面推进2023-2024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民用清洁散煤推广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在未集中供热、供气的区域,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优质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完成区下达推广任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清洁取暖建设

坚持把清洁取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加快提高清洁取暖覆盖率。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建设工地扬尘整治

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及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要求,实现“施工作业不起尘、工地黄土不见天、车身轮胎不沾泥”的攻坚目标,推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加强道路保洁管理

持续提升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水平。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分级作业规范,重点道路、重要区域推行全时段保洁、一体化保洁、立体化保洁,全力提升重点区域、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广场步行道等地清扫质量,确保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冲洗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协调科(园林环卫)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整治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的原则,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裸露扬尘等行为,通过加强路面执法,强化建筑垃圾源头执法巡查,规范辖区建筑垃圾运输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文明卫生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协调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交通工程扬尘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扬尘整治

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扬尘整治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工地周边施工围挡、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土(石)方施工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健全扬尘污染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绿化和园林扬尘整治

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契机,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提升品质、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绿化和园林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尽快实现城市裸露土地植被全覆盖,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有效减少园林工程扬尘,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增强市民绿色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

加强生产、流通环节成品油质量监管,加强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保持生产流通环节全市成品油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提升我区油品质量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十)强化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执法

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结合往年经验,对空气污染高发时段进行精准研判,统筹部署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做好各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我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平稳向好。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科(环保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因主观原因对上级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解决缓慢、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各部门,将按照《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对相关问题责任人实施问责。

(二)重视督导帮扶,促进工作做实做细。各牵头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间和责任单位。要具体量化可操作的措施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帮扶和压力传导,对发现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要注重深挖根源、顶层设计,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各管区要切实承担起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责任,从细从严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已完成整改的突出问题,要强化事后监管,举一反三,防止反弹。

(三)提高认识,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上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各级财力对秋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广泛宣传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良性可持续性发展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附件

通济新区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新区管发〔202352

为全力做好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完成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结合《青岛市即墨区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岛市即墨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方案以及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重点围绕民用清洁散煤推广、清洁取暖建设、建设工地扬尘整治、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整治、交通工程扬尘整治、市政给水排水扬尘整治、绿化和园林扬尘整治、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强化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执法等十项重点工作着手,制定措施,压实责任,全面推进2023-2024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民用清洁散煤推广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在未集中供热、供气的区域,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优质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完成区下达推广任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二)清洁取暖建设

坚持把清洁取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加快提高清洁取暖覆盖率。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三)建设工地扬尘整治

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及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要求,实现“施工作业不起尘、工地黄土不见天、车身轮胎不沾泥”的攻坚目标,推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四)加强道路保洁管理

持续提升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水平。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分级作业规范,重点道路、重要区域推行全时段保洁、一体化保洁、立体化保洁,全力提升重点区域、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广场步行道等地清扫质量,确保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冲洗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协调科(园林环卫)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五)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整治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的原则,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裸露扬尘等行为,通过加强路面执法,强化建筑垃圾源头执法巡查,规范辖区建筑垃圾运输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文明卫生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协调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六)交通工程扬尘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七)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扬尘整治

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扬尘整治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工地周边施工围挡、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土(石)方施工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健全扬尘污染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八)绿化和园林扬尘整治

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契机,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提升品质、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绿化和园林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尽快实现城市裸露土地植被全覆盖,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有效减少园林工程扬尘,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增强市民绿色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九)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

加强生产、流通环节成品油质量监管,加强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保持生产流通环节全市成品油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提升我区油品质量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十)强化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执法

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结合往年经验,对空气污染高发时段进行精准研判,统筹部署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做好各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我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平稳向好。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科(环保)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管区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因主观原因对上级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解决缓慢、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各部门,将按照《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对相关问题责任人实施问责。

(二)重视督导帮扶,促进工作做实做细。各牵头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间和责任单位。要对具体量化可操作的措施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帮扶和压力传导,对发现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要注重深挖根源、顶层设计,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各管区要切实承担起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责任,从细从严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已完成整改的突出问题,要强化事后监管,举一反三,防止反弹。

(三)提高认识,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上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各级财力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要广泛宣传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良性可持续性发展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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