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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耕地保护 “田长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4300202408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8-21
发文字号 田管字〔2024〕51号 发布日期 2024-08-21
有效性 公文字号 田管字〔2024〕51号
生效日期 2024-08-21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4300202408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8-21
发文字号 田管字〔2024〕51号
发布日期 2024-08-21
有效性
公文字号 田管字〔2024〕51号
生效日期 2024-08-21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细则

田管字〔2024〕5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底线,根据《青岛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青岛市即墨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和《青岛市即墨区耕地保护“田长制”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区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部署,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压实各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我区基层田长耕地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田长前沿哨所作用,实现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建立区级统筹督导、镇(街)主责、村庄落实的耕地保护“田长制”,构建起全面保护、责任到人、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二、组织体系

    (一)田长设置。按照区相关要求,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二级田长,镇(街)分管耕地保护工作同志、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书记、主任担任二级副田长,各新村党委书记担任三级田长,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四级田长。

(二)“田长制”办公室设置。设置“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中队,承担“田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督导二级田长和二级副田长确定事项,统筹调度、总体推进全镇耕地保护工作,负责对三级田长,四级田长的日常工作安排和考核奖惩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二级田长工作职责。

1.对本辖区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及时处理上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田长制”专题会议,听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汇报,调度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督促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的查处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志的设立及保护工作。

5.组织对三、四级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二级副田长工作职责。

二级副田长负责协助二级田长工作,包括执行“田长制”具体政策、制度和措施,部署工作具体落实。负责调度、指导、协调、督促三、四级田长做好“田长制”工作。

(三)三、四级田长工作职责。

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微信、宣传栏等方式普及耕地保护政策,正确引导承包经营权人将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稻谷三大谷物;将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

2.加强动态巡查。三级田长每月、四级田长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至少巡查一遍,及时发现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挖沙、取土、建厂、建窑、堆放固体物、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人造景观建设、种植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耕地行为和设施农用地改变用途的行为),做好劝阻、制止工作,同时上报二级田长,并配合有关责任主体落实执法查处和整改措施。协助本辖区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志及耕地生产配套设施的后期管护。

3.加强用途监管。牵头做好辖区内耕地的划分、发包、租赁,通过合同约定督促指导等方式明确土地用途,确保承包人或租赁人按要求耕种,杜绝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行为发生,督促承包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四)本辖区相关部门职责。

1.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田长制”实施中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通报等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整改落实,总体推进全区耕地保护工作。

2.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指导本辖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加强基本农田地力监管,防止耕地闲置、撂荒和过度利用;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设施农用地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巡查抽查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管理。

3.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会同自然资源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严格防止出现宅基地土地违法行为。

4.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派出所等单位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

四、奖惩机制

(一)年度新增耕地非农化整改面积超过区级考核上限的(本辖区年度考核上限为0.8亩)、新增未审批宅基地占用耕地违法的,取消当年度村庄耕地保护先进村评选资格和三级田长、四级田长耕地保护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四级田长当年绩效考核奖金2000元,扣发三级田长1000元,扣发相关相关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000元。

(二)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被青岛及以上挂牌督办的,以及因新增违法占用耕地整改不力被青岛以上通报约谈的,取消当年度村庄耕地保护先进村评选资格和三级田长、四级田长耕地保护评先选优资格,每一起扣发四级田长当年绩效考核奖金2000元,扣发三级田长1000元,并扣发相关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000元。

(三)三、四级田长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被案处罚的,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奖金2000元。

(四)责任区域内出现新增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未整改到位的,每出现一起扣发四级田长当年绩效考核奖金500元。

(五)上述扣发资金用于年底考核耕地保护先进村庄和优秀

三、四级田长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视年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五、保障措施

(一)配齐配强基层管理队伍。加强本辖区“田长制”办公室实体化建设,实行实体化运作,配备至少2名以上专职人员,配齐车辆及办公设备,承担镇(街)“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等。

(二)落实经费保障。度假区管委要保障耕地保护经费,确保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落实督导检查。“田长制”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不定期对“田长制”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包括三(四)级田长日常巡查及问题上报、政策宣传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整改等情况,问题多发、频发村庄实行重点督查,加大督查频次,督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隐报瞒报巡田发现问题、重点问题限时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被区级以上挂牌督办以及违法占用耕地整改不力被区级以上通报约谈的,根据影响程度予以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组织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按照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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