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灵山街道2025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站所,各党群服务中心、行政村、自然村,各相关科室:
现将《灵山街道2025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9日
灵山街道2025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做好全街道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青岛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2025年度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岛市即墨区2025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立足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明确各部门责任,改进工作措施,完善督查制度,提高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河流、水库、沟渠、泳池、塘坝、机井、工地积水点、石坑等所有可能发生学生溺水的安全隐患点,实施精准排查防控并动态管理,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配齐巡查队伍,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实现防控责任到具体单位、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力争实现辖区未成年学生“零溺亡”工作目标,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
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至10月特别是暑期、节假日、炎热天气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水库、海滨等危险水域。对全区河流、水库、沟渠、水洼、平塘、机井、工地积水点、石坑等所有可能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的安全隐患点,实施精准排查防控并动态管理,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强巡查队伍,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实现防控责任到具体单位、到村、到户、到人,按照“一镇街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建立健全学校“教育人”、家长“看住人”、部门“管住水”、政府“督办好”的有机结合,形成联防联动、群防群治的防溺水工作网络。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庄对本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不断完善政府防溺水领导小组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村居(社区)、村庄和学校,5至10月期间,按周期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5至10月期间,按周期对包保地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情况开展包片督查,督促指导水域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加强防范。
(二)建立水域看管制度。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各水域承包人、管理单位是“管好水”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建立水域看管制度,组建水域看管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每名看管人员负责水域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硬看硬守。根据实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在网站、宣传栏、横幅、公示牌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彰。可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工作者、农村公益岗等多形式、多渠道落实水域巡逻和劝阻义务。
(三)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各有关部门、村居(社区)、各水域管理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海滨、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在重点水域设置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员、举报及救援电话等内容。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域,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
(四)加强安全设施配备。各相关单位、党群服务中心、村庄、水域责任主体要强化落实水域“四个一”设施(警示牌、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设置,并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加强水域防护设施配备,合理设置隔离网、防护围挡等设施。要加强过程管理,定期排查维护,保证所有防护设施、救援装置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鼓励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经费支撑上实行制度化保障,因地制宜在重点水域(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水塘、谷坊、水库、废弃矿坑等)周边水域积极推进智能化“技防”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安装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有条件的布置无人机不定时巡逻,将危险水域全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第一时间掌握预警情况,安排看管人员现场处置,切实做到每个危险水域“有人盯、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水域监控视频已连接到水务等部门的,相关部门要开展日常巡查,及时通知水域管理部门劝阻私自下水行为,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
(五)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庄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加大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播出力度,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好“六个一”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上好一次防溺水专题课、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开展一次强有力的警示教育、建立一个同学相互提醒机制、发放一次《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一次自救施救培训;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外来务工家庭学生、日常由老人看护的学生、较为顽皮不听管教的学生,家中无人照管的学生,要做到“一对一”包靠,要逐人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附件1);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防溺水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提醒字幕;要落实“1530”教育模式、首课负责制、假期安全提醒等制度机制,畅通家校联系渠道,多形式教育警示,不定时进行提醒,提高学生及其家长预防溺水的警惕性。
(六)强化游泳技能培训。各学校常态化进行应急体验(防溺水)和技能培训,邀请卫健、应急等部门或社会救援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溺水相关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师生及家长“同上一堂防溺水课”,帮助学生、家长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游泳课程,提高学生的自救生存能力。
(七)实施家校社协同共管。各党群服务中心、村委会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学校要定期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加强与家长联系,告知家长要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在假期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要充分利用学校、社区文化中心、乡村复兴少年宫等资源,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活动,让青少年学生有管护、有去处,防止其到危险水域玩耍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八)实行事故复盘制度。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健全事故复盘工作机制,对发生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的(1次溺亡2人以下),由相关部门、村庄(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复盘推演,深入剖析原因,核查在水域管理、教育提醒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防范同类事件重蹈覆辙。因水域看护不到位的,追究水域主体单位责任;因学生教育提醒未落实的,追究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
(九)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
公室将对各镇街防溺水工作进行随机暗访督查,有关情况全区通报。防溺水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严格挂牌督办、提级审查,并约谈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不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三、工作步骤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
自即日起,全街道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要利用电视、宣传车、横幅、大喇叭、网络、明白纸、一封信、微信推送等形式,广泛开展系列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教育部门要组织推动全区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救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底前)
各相关单位、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分管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整治措施,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党群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认真填写《镇(街道)防溺水工作自查表》(附件3),“自查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灵山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灵山街道防溺水工作群。
(三)重点督查阶段(5月上旬—10月底)
1.督查方式
(1)对接区督查组,做好区级防溺水督查的相关协同工作。同时,办事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街道联合督查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督查室、应急办、教体中心),深入各相关单位、党群服务中心、村庄、学校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由各成员单位各自协调分管的领导每月带队赴分管区域开展督导检查。
2.督查时间
202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对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学校等部门、单位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开展督查。其中,周末、节日、暑假为重点督查时段。
3.督查内容
具体督查镇街、学校防溺水工作部署、台账建立、安全提醒和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详见督查清单(附件4和附件5)。
4.督查要求
街道联合督查组以周为单位,对相关党群服务中心、村庄、学校等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督查。区督查组以10天为一个周期对我街道进行抽查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工作群内随时通知,其中,周末、节日、暑假为重点督查时段。区防溺水联席会议办公室于每月1日、11日、21日汇总通报督查情况。如存在问题,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要根据督查组反馈情况,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将整改情况电子版(含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情况说明等)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或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区政府将追究责任。
督查内容(区督察组督查内容)
1.防溺水工作部署情况(村庄、社区等是否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2.防溺水台账建立情况(易发生学生溺水水域隐患排查台账及重点学生摸排台账,相关水域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和重点学生跟踪教育情况);
3.各水域防溺水安全提醒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密度合理、醒目的永久性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易致事故水域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4.预防学生溺水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是否定期开展溺水救助演练等);
5.水域安全“两支队伍”(守护队伍和巡逻队伍)建设情况(各水域是否有专人值守,是否有专人进行不间断巡逻,是否有巡查记录表);
6.村庄进出口位置、中心街、水域旁等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安全条幅、书写喷绘永久性安全标语、宣传栏张贴防溺水宣传海报、防溺水安全广播、定期播放防溺水警示宣传音频等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团圆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科室、站所,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充分认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中之重。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每周调度,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所有水域逐一查看,全力把防溺水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全面摸排,迅速开展隐患整治整改。各相关科室、站所,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对辖区水库、河流、池塘、在建工地、沙坑、土坑、石坑、机井等危险水域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对水域进行编号,形成“一村一册”“一水域一案”,并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所有水域达到“五有”标准、有警示标志、有护栏围挡、有巡逻值守、有宣传广播、有救生设备。
(三)夯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相关科室、站所,各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村庄组织人员全方位、不间断巡逻巡查,对所有水域落实专人值守,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私自游泳戏耍等危险行为。各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以及家长疏于管教、顽耍成性的学生进行全方位摸排,建立台账;要安排专人通过多种途径对重点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和“每日提醒”。
(四)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参与良好氛围。宣传办联合各村庄、各相关单位在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要充分利用办事处宣传车、村庄广播喇叭等设施设备高频次宣传防溺水工作要求。学校要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根据市、区要求,近期重点做好以下九项工作(九个一):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课、组织一次强有力的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全覆盖宣传发动、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建立一个同学之间相互提醒机制、组织一次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发动一次施救设施配备活动、举办一期自救施救技能培训。
(五)建立督查问责制度,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督查组,配合区督查组对各社区、村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对因履职不到位,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防范措施。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络群,做到工作即时交流,问题即时反馈,隐患即时整改,典型即时推介。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反馈,由相关责任单位跟上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由各党群服务中心督办,对于发现学生私自下水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家长(监护人)、所在学校,共同实施教育。要定期组织演练,通过演练增加联防联控机制的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溺亡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