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通知
各村庄、各相关站所: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9月18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以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狠抓动物强制免疫、消毒灭原、检疫监督、监测净化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力争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有疫不扩散。
(二)免疫密度目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率均达到应免畜禽的100%。
(三)免疫质量目标。口蹄疫(猪O型、牛羊O型、奶牛O+A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等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
(四)免疫证据目标。强制免疫的家畜标识佩带率、防疫档案建档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
三、行动计划
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从9月18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根据实际情况,街道统一实施动员部署、集中免疫、消毒灭原、疫情监测、督导和检查验收五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9月18日-21日)。街道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原、防控技术培训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二)免疫注射(9月22日-10月31日)。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开展“先打后补”的畜禽养殖场,监督其按照相应的免疫程序对畜禽实施程序化免疫。对社会散养畜禽,按照下列计划实施集中免疫。
1.生猪免疫(9月22日-10月13日)。对所有的散养生猪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免疫程序和免疫注射注意事项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怀孕而未及时注射疫苗的母猪,要在断奶时立即实施疫苗注射,确保免疫不留空档。
2.牛羊免疫(9月22日-10月13日)。对所有牛、羊进行O型疫苗免疫(对1月龄以上的犊牛、小羊和临产1个月以前的孕牛、羊均需免疫)。对奶牛进行(A型+O型)二价口蹄疫疫苗免疫,新出生的犊牛,按照农业部推荐的免疫程序进行。
3.家禽免疫(10月13日-31日)。蛋鸡、种鸡、水禽、内销肉鸡等家禽和鸽子等观赏鸟类全部实施强制免疫,统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1 Re-11株+Re-12株,H7N9 H7-Re2株)(简称H5+H7三价灭活疫苗)。
(三)消毒灭原(9月18日-10月31日)。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建立健全消毒制度,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全面开展集中消毒灭原工作。尤其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同时,要明确相关人员,重点对候鸟活动街道域等进行消毒。切实做好畜禽粪便、垫料的密封发酵以及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免疫效果评价(10月23日-11月13日)。街道组织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根据免疫计划实施情况制定免疫效果评价方案,在畜禽免疫21天后随机选点按比例采样送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检测。春季没有对“先打后补”养殖场实施免疫抗体检测的一定要在秋防免疫效果评价时进行免疫抗体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组织实施强化免疫。
(五)疫情监测和排查(9月18日-10月31日)。街道结合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一次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排查工作。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和排查重点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种禽和蛋鸡养殖场(户)以及水网地街道的水禽和候鸟等;口蹄疫监测和排查的重点是种畜、奶牛、奶羊等。对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发现的可疑病例,要迅速上报并采样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进行复核检测,确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要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六)全面落实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的《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做好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日常排查监测,全面提升各场所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交通、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炒猪”和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行为,严格落实生猪“一证一章一报告”和生猪产品“两证三章一证明”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场管理,严格落实每日消毒制度、入厂生猪查物验证制度、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及猪血等高风险物质无害化处理等五项制度。严格落实凭防疫档案、健康检查记录、车辆洗消凭证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好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以及生猪运输车辆每月抽样检测制度,及时发现风险和隐患,有效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
(七)做好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秋季是牛羊长距离调运高峰时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规定,加强对从事牛羊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从高风险地街道引进牛羊;从其他地区引进牛羊时,必须严格查验动物检疫证明、动物布病结核病检测合格报告,对证明、检测报告不全或证明、检测报告与调运的动物不符的一律不准调入,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督导牛羊养殖场规范布病免疫,严禁对产奶畜实行布病免疫。要结合秋防工作全面开展牛羊布病结核病检测工作,加快我街道牛羊布病结核病净化进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合理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克服中秋节、国庆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频繁调运和农忙季节给防控工作所带来的困难,将秋季动物疫病防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村(居委会),确保如期全面完成。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坚持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发动、保密度,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质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动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资金和保障物资。街道切实落实秋季防控行动相关经费和物资,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顺利开展。
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