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泉街道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
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庄、社区,机关各部门、单位:
现将《龙泉街道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4日
龙泉街道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溺水事件即将进入高发、易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做好龙泉街道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以下简称学生)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全街道辖区内河流、水库、沟渠、水洼、平塘、机井、工地积水点、石坑等所有可能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的安全隐患点,实施精准排查防控并动态管理,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强巡查队伍,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实现防控责任到具体单位、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力争实现全辖区未成年学生“零溺亡”工作目标,为全辖区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职责
按照“看住人、管好水”总要求,各村庄(社区)、学校幼儿园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庄(社区)是“管好水”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庄、社区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建立水域台账,包括河流、水库、塘坝、机井等,载明每处水域的名称、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联系方式等,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对新出现的水池、水坑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无使用管理单位的水域,明确村(社区)管理责任。
2.各村庄(社区)对负责管理的水域及时设置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和对水深0.5米以上的重点水域,督促安全监督管理员落实看护责任;加强对水域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各村庄(社区)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标牌,设置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水域深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水域管理主体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强化防护措施,合理设置隔离网、围挡等设施,配备救生救援设备,加大配备设置力度,做到能上则上、应上尽上。
4.各村庄(社区)要建立水域看管员制度,确保看人、管水全覆盖,不留漏洞和空档。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制定看管员看管责任清单和看管台账,明确每名看管员看管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
5.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辖区内未成年学生信息台账,依据台账内容情况,建立未成年学生看管员制度,合理划定防溺水工作网格,对网格内的未成年学生实行专人包靠;积极创造条件,增设图书室、游戏室等适合少年儿童活动的场所,有效做好组织引导,丰富学生放学后和节假日的生活。
6.各村庄(社区)充分发挥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7.督查室定期检查水域管理单位预防学生溺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员、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等落实情况。
8.各村庄(社区)利用好广播、宣传栏、板报、标语、明白纸、宣传车等形式宣传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知识。
9.各级各类学校要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要特别关注,采取一定形式给予关心关爱。
(二)落实部门管理责任。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查找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督促学校建立防溺水常态化教育机制和学生管理机制。召开学生家长会,组织全体学生家长集中收看“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片”,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要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要落实学校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制度。通过教育培训,让全体教职工明确包靠责任、包靠任务,掌握包靠工作方式方法,让学生知道包靠教师,明确需向包靠教师报告的情形;要突出抓好重点学生、关键节点,要落实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把学生正常到校离校时间及请假、旷课、缺课、逃课等行为及时告知家长;将留守、离异、学困、特困等特殊学生群体及长时间不到校、临近毕业、新入学学生作为防溺水工作重点,重视双休日、节假日、调课停课及入学前、放学后等学生不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要成立学生联防小组,所有学生以邻近居住为原则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要将学生违规涉水行为纳入校规校纪惩戒范围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督查室。按照权属关系,协调督促相关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在所属水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并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各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管员制度,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切实落实人员值班,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做好巡查,特别是对特殊水域要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互联网监督模式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学生私自玩水和游泳行为,并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街道或社区等单位,以督促家长(监护人)提高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
3.宣传办。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栏目和公益广告片、滚动播放字幕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有关青少年及儿童人身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4.国土资源所。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采石场等积水矿坑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5.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内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警示牌。会同镇街(社区)做好小区景观水池的安全管理工作。
6.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内水池、水窖、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监管,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
7.应急管理办。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村庄(社区)、各部门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督促正在生产的露天采坑矿山企业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8.综合执法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水域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牌和安全宣传栏,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安全防护、执勤巡视、紧急救护等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9.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涉溺水事故的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严厉打击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10.卫生院。组织做好溺水学生救治工作,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常识。
各部门之间要协调沟通,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力推进。
(三)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防范措施。
在龙泉街道办事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联络群,各单位互相通报情况,工作即时交流,问题即时反馈,隐患即时整改,典型即时推介。水域巡查单位、巡查人员对发现隐患及时反馈,由相关责任单位跟上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由督查室督办,对于发现未成年学生私自下水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家长(监护人)、所在学校,共同实施教育。要定期组织演练,通过演练增加联防联控机制的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
各村庄(社区)、学校幼儿园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近期重点做好以下九项工作(九个一):各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上好一堂预防溺水专题课、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建立一个同学之间相互提醒机制、卫生院要联系学校组织举办一期自救施救技能培训;组织一次强有力的警示教育、宣传办要组织一次全覆盖宣传发动、各村庄(社区)组织一次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发动一次施救设施配备活动。
三、工作要求
自即日起,全街道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各村庄(社区)、学校等各责任部门要利用电视、宣传车、横幅、大喇叭、网络、明白纸、一封信、微信推送等形式,广泛开展系列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各学校幼儿园要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救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重点学生进行逐一排查,尤其是男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外来务工家庭学生、日常由老人看护的学生、较为顽皮不听管教的学生,要逐人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附件1),建议:与所有学生签订责任书,存档备查。
2.各村庄(社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水库、河流、塘坝、机井、在建工地、沙坑、土坑、石坑等危险水域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形成“一村一册”“一水域一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要严格按照“有警示标识、有护栏围挡、有巡逻值守、有宣传广播、有救生设备”的“五有”标准进行逐一排查和整改。对防护设施损坏的,要立即进行补充修复;对警示标志不全的,要立即按照规定加以完善;对因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要立即落实回填或设置防护网等防护设施;对村庄、学校周边水域或学生上学途经的水域,一定要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要配齐带有明显防溺水标志或颜色的竹竿、绳索等救生设备;在一些水面较大的河流、平塘和水库等水域,要配备救生圈,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对相关场所管理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水域底数清楚、警示标识醒目、责任体系明确、安全防护到位。各村庄(社区)签订《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目标责任书》(附件2)
督查室要深入各村庄(社区)、学校等部门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履职不到位、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追责。重点督查内容:
(1)防溺水工作部署情况(街道办事处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与村庄、社区等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2)防溺水台账建立情况(易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水域隐患排查台账及重点学生摸排台账,相关水域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和重点学生跟踪教育情况);
(3)各水域防溺水安全提醒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密度合理、醒目的永久性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易致事故水域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4)水域安全“两支队伍”(守护队伍和巡逻队伍)建设情况(各水域是否有专人值守,是否有专人进行不间断巡逻);
(5)村庄悬挂防溺水安全条幅、书写永久性安全标语、宣传栏和黑板报、防溺水安全广播等措施落实情况。
附件:1.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
2.村庄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目标责任书
3.龙泉街道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