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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权责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3600202005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07-23
发文字号 蓝政发〔2020〕82号 发布日期 2020-07-23
有效性 公文字号 蓝政发〔2020〕82号
生效日期 2020-07-23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3600202005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07-23
发文字号 蓝政发〔2020〕82号
发布日期 2020-07-23
有效性
公文字号 蓝政发〔2020〕82号
生效日期 2020-07-23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区蓝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权责清单》的通知

蓝政发〔2020〕82号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关于做好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即编办字〔2020〕20号),蓝村镇梳理编制了《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


即墨区蓝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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