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口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金政发〔2026〕6号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青岛市规范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青应急〔2025〕25号)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高危行业领域、重点工艺环节和重大事故隐患,科学统筹检查对象及频次,着力提升风险隐患排查质效,推进分类分级差异化、精准化执法。强化服务与执法并重,加强企业安全指导帮扶,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根本,以维护法律权威、公平正义、人民利益为核心,以助企合规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热情指导帮扶,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有力地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涉尘涉爆、化工、涉氨、铸造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各类事故及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落实“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要求,明确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和企业清单,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成果,开展“差异化”精准执法,将风险等级较高、近年发生过亡人事故或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执法力量配置,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依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领域,突出外包施工作业、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等重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专项检查。将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履职、特殊作业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高风险事项作为必查项,精准规范实施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执法+服务”模式,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帮扶,提升企业自查自纠能力。
三、行政执法力量及法定工作日测算安排
(一)执法人员情况
目前金口镇应急办监督检查人员11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7人,非编制人员4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人员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2728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天×11人=2728个工作日。
(三)督查检查工作日共计440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728个)-其他执法工作日(1650个)-非执法工作日(638个)=44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主要包括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248个,一般监督检查工作日192个。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计638个
非执法工作日=前三年人均非执法工作日(58天)×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11人)=638个工作日。
主要包括: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嫁等,以上人均工作日取前三年人均平均工作日为58个。
(五)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650个
其他执法工作日=前三年人均其他执法工作日(150天)×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11人)=1650个工作日。
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具体包含参与上级和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等开展的各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参与大型群众性互动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双体系创建工作、日常行政执法整理等工作)。以上人均工作日取前三年人均平均工作日为147个的基础上适当上调至150个。
四、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及其安全生产状况、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等情况,确定我镇2026年度总监督检查安排为110家(22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安排为62家(124家次),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56.4%;一般检查安排为48家(96家次),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43.6%。
(一)重点检查安排工作日及工作计划安排
组织对重点检查的62家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实施现场执法检查,总计检查企业124家次,含复查验收工作,共计安排248个重点检查工作日(按每日检查或复查1家次,每次由2名执法人员实施检查的执法频率计算,下同)。具体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1.组织对6家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实施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复查共12家次,安排24个重点检查工作日。
2.组织对27家机械铸造企业实施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复查共54家次,安排108个重点检查工作日。
3.组织对25家一般工贸企业实施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复查共50家次,安排100个重点检查工作日。
4.组织对3家粉尘涉爆企业和1家涉氨制冷企业实施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复查共8家次,安排16个重点检查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工作日及工作计划安排
除重点检查企业外,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以一般工贸企业、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不少于48家一般监督检查,检查复查共计不少于96家次,安排192个工作日。具体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1.检查4家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计划每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复查共8家次,安排16个一般检查工作日。
2.检查1家一般化工企业和43家工贸企业,计划每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复查共88家次,安排176个一般检查工作日。
(三)根据上级部署完成各类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二)规范检查行为。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五个禁止”“八个不得”要求,深入落实行为准则“10个严格”“26个严禁”,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筑牢依法履职底线。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和案件,应及时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加强执法服务。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各企业的业务指导,推行检查全程“说理式执法”,确保对企业宣传普法到位、指导帮扶到位、跟踪问效到位。
附件:金口镇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