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口镇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24〕21号
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庄,各相关单位:
现将《金口镇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口镇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做好全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市、区两级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会议要求,立足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全镇河流、水库、沟渠、水洼、平塘、机井、工地积水点、石坑等所有可能发生溺水的安全隐患点,实施精准排查防控并动态管理,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强巡查队伍,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实现防控责任到具体单位、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力争实现“零溺亡”工作目标,为全镇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自5月份起,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各责任部门要利用宣传车、横幅、大喇叭、明白纸、一封信、微信推送等形式,广泛开展系列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推动全镇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救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
1.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对重点学生进行逐一排查,尤其是男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外来务工家庭学生、日常由老人看护的学生、较为顽皮不听管教的学生,要逐人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
2.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和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水库、河流、塘坝、机井、在建工地、沙坑、土坑、石坑等危险水域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形成“一镇一册”“一村一册”“一水域一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要严格按照“有警示标识、有护栏围挡、有巡逻值守、有宣传广播、有救生设备的“五有”标准进行逐一排查和整改。对防护设施损坏的,要立即进行补充修复;对警示标志不全的,要立即按照规定加以完善;对因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要立即落实回填或设置防护网等防护设施;对村庄、学校周边水域或学生上学途经的水域,一定要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要配齐带有明显防溺水标志或颜色的竹竿、绳索等救生设备;在一些水面较大的河流、平塘和水库等水域,要配备救生圈,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对相关场所管理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水域底数清楚、警示标识醒目、责任体系明确、安全防护到位。
(三)重点督查阶段(5月下旬—10月上旬)
1.开展督查检查。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成立以新村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督查小组,对本新村党群服务中心范围内的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镇由督查室牵头,成立由督查室、纪委、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等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抽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制不落实、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不完善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2.督查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10月10日,其中,周末、节假日、暑假为重点督查时段。
3.督查内容。
(1)防溺水台账建立情况(易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水域隐患排查台账及重点学生摸排台账,相关水域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和重点学生跟踪教育情况);
(2)各水域防溺水安全提醒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密度合理、醒目的永久性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易致事故水域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3)水域安全“两支队伍”(守护队伍和巡逻队伍)建设情况(各水域是否有专人值守,是否有专人进行不间断巡逻);
(4)村庄悬挂防溺水安全条幅、书写永久性安全标语、宣传栏和黑板报、防溺水安全广播等措施落实情况;
(5)防溺水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是否定期开展溺水救助演练等)。
4.督查要求。
(1)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督导组每周至少督导一遍;镇督导组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各级督查组反馈情况,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将整改情况电子版(含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情况说明等)及时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或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明确职责
按照“看住人、管好水”总要求,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
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是“管好水”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建立水域台账,包括河流、水库、塘坝、机井等,载明每处水域的名称、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联系方式等,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对新出现的水池、水坑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无使用管理单位的水域,明确村(党群服务中心)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所有村庄签订责任书。
2.对负责管理的水域及时设置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和对水深0.5米以上的重点水域,督促安全监管员落实看护责任;加强对水域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标牌,设置预防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水域深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水域管理主体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强化防护措施,合理设置隔离网、围挡等设施,配备救生救援设备,加大配备设置力度,做到能上则上、应上尽上。
4.建立水域看管员制度,确保看人、管水全覆盖,不留漏洞和空档。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制定看管员看管责任清单和看管台账,明确每名看管员看管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
5.要建立辖区内未成年学生信息台账,依据台账内容情况,建立未成年学生看管员制度,合理划定防溺水工作网格,对网格内的未成年学生实行专人包靠;积极创造条件,增设图书室、游戏室等适合少年儿童活动的场所,有效做好组织引导,丰富学生放学后和节假日的生活。
6.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7.定期检查水域管理单位预防溺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员、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等落实情况。
8.利用村庄广播、宣传栏、板报、标语、明白纸、宣传车等形式宣传预防溺水的安全知识。
9.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要特别关注,采取一定形式给予关心关爱。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
1.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部门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督促正在生产的露天采坑矿山企业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参与溺水事故调查。
(三)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查找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督促学校建立防溺水常态化教育机制和学生管理机制。召开学生家长会,组织全体学生家长集中收看“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片”,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要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要落实学校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制度。通过教育培训,让全体教职工明确包靠责任、包靠任务,掌握包靠工作方式方法,让学生知道包靠教师,明确需向包靠教师报告的情形;要突出抓好重点学生、关键节点,要落实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把学生正常到校离校时间及请假、旷课、缺课、逃课等行为及时告知家长;将留守、离异、学困、特困等特殊学生群体及长时间不到校、临近毕业、新入学学生作为防溺水工作重点,重视双休日、节假日、调课停课及入学前、放学后等学生不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要成立学生联防小组,所有学生以邻近居住为原则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要将学生违规涉水行为纳入校规校纪惩戒范围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要按照权属关系,协调督促水域相关管理单位、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或责任人在所属水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并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督促各管理单位、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要落实安全监管员制度,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切实落实人员值班,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做好巡查,特别是对特殊水域要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联网监督模式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学生私自玩水和游泳行为,并通知学生所在学校、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庄等单位,以督促家长(监护人)提高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
2.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内水池、水窖、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监管,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
(五)督查室
牵头负责未成年学生防溺水的督查工作,制定督查方案,出具督查通报。
(六)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内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警示牌。会同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做好景观水池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自然资源所
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采石场等积水矿坑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八)文旅办
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水域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牌和安全宣传栏,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安全防护、执勤巡视、紧急救护等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九)宣传办
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栏目和公益广告片、滚动播放字幕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有关青少年及儿童人身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金口派出所、店集派出所
积极配合开展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涉溺水事故的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十一)第二人民医院、金口卫生院
组织做好溺水学生救治工作,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十二)第三方巡查机构
要每日对我镇辖区内各个水域进行巡查,遇溺水事故第一时间进行救援。
各部门之间要协调沟通,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防溺水工作有力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镇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由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庄、居委会、应急办、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督查室、自然资源所、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旅办、宣传办、派出所、第二人民医院、卫生院等部门组成的金口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研究防溺水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二)提高政治站位。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团圆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居、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充分认清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每周调度,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危险水域逐一查看,全力把防溺水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三)加强联防联控。建立金口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联络群,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庄、相关责任单位互相通报情况,问题即时反馈,隐患即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由督查组督办。对于发现未成年学生私自下水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家长(监护人)、所在学校,共同实施教育。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要每周五将督查情况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履职不到位、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