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度城乡公益岗在统筹现有从事公益事业人员基础上,按需设岗,分步推进,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青岛名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即墨区段泊岚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并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数量
计划本批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01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0个。详情见即墨区段泊岚镇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详情见即墨区段泊岚镇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人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即墨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不含已实现就业和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青岛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需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中心进行零就业家庭认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中,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需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女性40周岁至45周岁、男性50至55周岁,需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4.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乡村公益岗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不含已实现就业和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主要包括: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9周岁),具有即墨区户籍的常住人员。
五、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服从镇、社区组织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就近工作。
(三)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宜担任该岗位的情形。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即墨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即墨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每年购买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
七、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即墨政务网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即墨人才网http://www.jimojob.com(以下简称“即墨人才网”)、“名硕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青岛名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2年6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即墨区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现场报名。属于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的报名者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致远路161号党群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报名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资格信息进行核实。
(二)民主评议
成立公益性岗位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数量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或评选等形式开展评议。
(三)审核公示
民主评议后,通过即墨政务网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即墨人才网http://www.jimojob.com(以下简称“即墨人才网”)、“名硕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四)区审批备案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人员名单报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五)签订协议
审批备案后,由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拟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29号),对拟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开展。
(七)安排上岗
按照相关要求上岗,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
八、其他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三)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四)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532-88513177、13105157388
附件:即墨区段泊岚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
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