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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埠 全体村民: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申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的农户予以报批,为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增加农民用地和建房报批的透明度,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经你村集体经济组织党员、成员代表研究同意报批的 1 户名单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2021年11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报批。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段泊岚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3561610
序号 | 申请人 | 建设位置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及高度 | 用途 | 申请理由 | 备注 |
1 | 李明焕 | 毛埠 | 199 | 79、高3.3米 | 农民自建住宅 | 与父母分户 | |
段泊岚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