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潮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环境更加优良的呼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我街道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深化源头监管整治行动
1.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各村(居)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及时通知各自片区内驾驶员及车辆参加审验、换证,不脱检漏检,建立完善驾驶人基础信息台账、机动车基础信息台账、牌证催办台账、交通违法催办台账,发现上道行驶的报废车辆,及时上报街道交通管理服务站。
责任部门: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2.加强建筑工地、沙石料场监管力度。城建服务中心配合住建部门全面摸排辖区内在建、停建建筑工地状况,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建立台账,要求工地实行施工报备制度,做到底数清楚。城管中队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作出处罚。农业服务中心会同各社区加强对辖区内沙石料场(站)的巡查管理,对不具备合法手续的沙石料场(站)及时取缔。
责任部门:城建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城管中队、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3.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按照《关于转发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示范乡(镇)、村(社区)建设标准>的通知》(即交安委[2015] 6号)要求,积极推动做实街道管理平台,将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作为街道的专设机构,办公经费及专设人员补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障,切实加强“一站一室两员”建设;落实“八有两不”标准,2021年第一季度前“一站一室两员”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各村居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室履行“日常管理、实时预警、宣传教育、隐患排查、违法劝导”职责,建立完善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台账、交通违法劝导站工作台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台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责任部门:交通管理服务站、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4.规范共享单车管理。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力度,使共享单车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二、全面开展路面管控整治行动
5.加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配合区教育和体育局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
责任部门:潮海中心校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三、全面推进隐患整改整治行动
6.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信息排查。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及交通协管员,要在各自负责区域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台账全,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并做好上报信息台账,在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消除后,建立交通隐患销号台账。
责任部门: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7.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对在日常排查出以及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交通协管员、居民反馈上报的道路交通隐患问题,做到即发现即整治,确保道路交通设施完好。
责任部门:交通管理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四、全面实施交通优化整治行动
8.优化交通组织。城管中队加强对违章建筑、商亭、摊贩占用道路整治,特别是对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治理,做好拆违拆临工作。依法整治占用道路经营、晒粮等违法行为。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及交通协管员协助城管中队,提报违章违法信息。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9.优化静态交通。坚持“配建停车为主导、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综合考量道路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从静态交通治理入手,多渠道增加停车供给,加强停车供给需求,提升城区交通环境精细化。城管中队负责除交警部门负责管理以外的属地道路路内以及辖区路缘石以上(除人行道外)的空间停车泊位施划工作。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10.充分整合小区停车资源。推动小区物业深挖内部潜力,充分整合小区内部空间,先行扩充小区内部的停车资源,充分整合小区外部建筑、绿化等可利用的空间资源,深挖“路外”停车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商场、人防工程等地下停车场实行对外开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
责任部门:居管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五、全面发动宣传教育整治行动
11.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积极配合区文明办健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志愿者作用,开展公益宣传服务实践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供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和救助,于早晚高峰时间开展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进行劝阻。
责任部门:宣传办、团工委、交通管理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12.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宣讲;协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文明列入乡规民约,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知识;设置张贴通俗易懂、实用有效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海报;设置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栏,建立村(社区)“大喇叭”“微信群”交通安全宣传机制, 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依托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成立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实施宣传教育和交通违法劝导等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形式包括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以及其他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活动,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台账、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台账。每月至少开展4次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完善交通违法劝导站工作台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责任部门:各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交通管理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