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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月”活动的方案
索引号 3702150290020200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05-06
发文字号 潮海字〔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05-07
有效性 公文字号 潮海字〔2020〕11号
生效日期 2020-05-0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290020200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05-06
发文字号 潮海字〔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05-07
有效性
公文字号 潮海字〔2020〕11号
生效日期 2020-05-0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月”活动的方案


各单位、各村(居)和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部署,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进一步压实责任,着力抓好企业复工复产、旅游旺季安全监管、汛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工作作风,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20年5月6日—5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领导带队督导检查活动。按照《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规则》(即安〔2020〕2号)和《镇街、功能区及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辖区和行业领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牵头组织各分管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督导检查计划(附件1)于5月10日前报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根据《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潮海字〔2019〕120号)要求,对照所列综合整治重点、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和其它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部门按照监管领域严格落实好“三个必须”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重点隐患排查。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三)迎接青岛市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根据5月3日下发的《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街道网格化监管管理模式,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社区、村居(网格员)、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重点检查,各行业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组织安全检查,并于5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四)开展危化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物资专项检查。针对危化品、易燃物资气温升高等带来的安全风险,对危化品储罐、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部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并挂牌公示,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指导,分级分类落实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五)开展森林防火明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督导工作。利用视频监控等各种监测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测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责任单位:各社区、农业服务中心)

(六)开展企业“五个一”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安全月”“五个一”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2),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兄弟区市发生的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安全月”及今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月”期间发生事故,青岛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三个一律”(具体内容见附件3)要求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安全月”期间,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作为,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迅速安排部署。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月”工作方案,对有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工作方案请于5月7日11:00前报区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工作调度。请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做好情况报送工作。

1.每周三下班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将“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6月1日9:00前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五)加强应急值守。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部门间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扎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等工作,确保一旦有事能够随时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

附件1

领导干部督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姓名:

检查时间

检查领域

单位名称

检查内容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备注





































2


附件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五个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活动。根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一线从业人员岗位特点,分别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一次风险辨识评估活动。全面辨识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依据事故可能后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三、开展一次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进行闭环式管理。

四、开展一次预案评估与演练。根据风险评估辨识结果, 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修订,组织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预警监测、应急指挥、物资装备、应急队伍和避险自救到位。

五、组织一场“职工话安全”活动。通过丰富多采的安全文化活动,鼓励职工结合岗位实际,积极建言献策,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做法和警示教训,形成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2


附件

附件3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个一律”要求


一、所有亡人责任事故一律挂牌督办。“安全月”期间,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市安委会办公室一律进行事故挂牌督办,督促相关区市迅速做好事故善后、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和刑事追责。问题严重的,由市安委会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发生亡人责任事故一律经济问责。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问责。

三、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区市一律专项督导。“安全月”期间,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区市,一律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严重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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