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潮海街道2020年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居):
根据即墨区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做好2020年街道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潮海街道2020年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潮海街道2020年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2020年即墨区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降低动物狂犬病发生风险,为广大市民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动物狂犬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和《青岛市2020年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区犬只狂犬病免疫,降低犬只狂犬病发生风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册犬或可管理犬免疫密度达到90%,免疫犬只建档率达到100%,免疫犬只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2020年,全面达到犬只狂犬病控制标准。建立健全诊断和监测体系,完善疫情报告和免疫制度,提升诊断监测、流通监管和处置能力,显著降低动物狂犬病发生风险。
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三)任务分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辖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北安动物卫生监督站负责全辖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的技术指导和支撑,组织实施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免疫效果评估等工作。各社区、村(居)根据犬只狂犬病免疫实施方案,结合村(居)实际开展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30日前完成)。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于5月28日制定下发犬只狂犬病免疫实施方案。各社区、村(居)结合辖区实际,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宣传发动、免疫培训、免疫实施、抗体检测、应急情况处置等重点工作和内容细化工作措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5月初-10月底)。各社区、村(居)要充分利用海报、广播、明白纸、培训、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犬只狂犬病防治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挂图张贴到每个村(居),宣传明白纸分发到每个养犬户手中。通过加大对犬只狂犬病免疫的意义、犬只免疫政策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普遍提高群众对犬只狂犬病免疫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携犬参加免疫的积极性。
(三)物资器材准备(6月底前完成)。北安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负责本辖区内狂犬病疫苗和物资器材采购等工作。
(四)免疫队伍培训(6月15日前完成)。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办事处采取视频、视频等多种方式组织从事狂犬病免疫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以犬只免疫实施方法、注意事项、信息采集、应急情况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并做好犬只狂犬病补免工作。
(五)组织免疫(6月-10月)。采取集中免疫的方式进行。6月份集中免疫,采取免疫小组进社区、预约登门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基本完成全年的免疫任务,剩余未免犬只统一在10月中旬完成集中免疫工作。
(六)免疫抗体评估(7月15日-11月15日)。按要求对免疫过的犬只开展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科学评估犬只免疫效果情况。对检测抗体不合格的犬只要及时进行补免。11月15日前,完成犬只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七)加强调研督导(6月-11月)。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每月对各社区、村(居)犬只免疫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及时督促,确保任务能按期顺利完成。
(八)评估验收(11月10日前)。按照各社区自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全面验收的程序对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进行验收。各社区应于10月底前对本辖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评估验收报告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内容包括档案管理、资金使用、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免疫数量、免疫抗体合格率、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并形成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居)要提高对全面推进犬只免疫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调查研究,针对本区域工作实际,要成立由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空档、顺利推进。
(二)全面依法免疫。依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动物防疫业务和财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狂犬病免疫工作从启动到验收,从宣传培训、采购发放、免疫检测到调度督查,做到“全时”、“全事”依法开展。犬只免疫相关信息要及时、真实、规范进行登记、统计。
(三)加强监督检查。免疫注射后的犬只,即时登记并发放免疫标识,建立健全狂犬病免疫档案。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各社区、村(居)内的狂犬病免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免疫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免疫注射,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确保狂犬病免疫工作落到实处。
(四)确保全程安全。各社区、村(居)要高度重视犬只狂犬病免疫全过程的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免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免疫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安全免疫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切实保障参与免疫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犬只免疫安全有序进行。
(五)做好免疫和抗体检测的登记和信息报送。各社区、村(居)要认真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登记统计,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和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可查,可以追溯,执行犬只免疫信息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各社区将当月工作总结上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