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鳌山卫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鳌字〔2024〕42号
各村、城市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鳌山卫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鳌山卫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做好全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省、市两级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视频会议要求,立足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河流、水库、沟渠、水洼、平塘、机井、工地积水点、石坑等所有可能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的安全隐患点,实施精准排查防控并动态管理,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强巡查队伍,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实现防控责任到具体单位、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力争实现全办事处未成年学生“零溺亡”工作目标,为全办事处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自即日起,办事处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各村、城市社区、相关单位要利用电视、宣传车、横幅、大喇叭、网络、明白纸、一封信、微信推送等形式,广泛开展系列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教育部门要组织推动全区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救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对重点学生进行逐一排查,尤其是男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外来务工家庭学生、日常由老人看护的学生、较为顽皮不听管教的学生,要逐人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附件1)。
2.各村、城市社区、相关单位组织力量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海湾、水库、河流、塘坝、机井、在建工地、沙坑、土坑、石坑等危险水域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形成“一镇一册”“一村一册”“一水域一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要严格按照“有警示标识、有护栏围挡、有巡逻值守、有宣传广播、有救生设备”的“五有”标准进行逐一排查和整改。对防护设施损坏的,要立即进行补充修复;对警示标志不全的,要立即按照规定加以完善;对因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要立即落实回填或设置防护网等防护设施;对村、学校周边水域或学生上学途经的水域,一定要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要配齐带有明显防溺水标志或颜色的竹竿、绳索等救生设备;在一些水面较大的河流、平塘和水库等水域,要配备救生圈,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对相关场所管理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水域底数清楚、警示标识醒目、责任体系明确、安全防护到位。
(三)全面落实、迎接督查阶段( 5月下旬—10月上旬)
1.各村、城市社区、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溺水措施,做好常态化防控。
2.迎接防溺水督查
由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十个督查组,2024年5月21日至10月10日,以10天为一个周期,深入各镇街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周末、节日、暑假为重点督查时段。我处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查。主要督查以下内容:
(1)防溺水工作部署情况(镇街是否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是否以镇街政府红头文件形式印发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是否与村、城市社区等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2)防溺水台账建立情况(易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水域隐患排查台账及重点学生摸排台账,相关水域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和重点学生跟踪教育情况)。
(3)各水域防溺水安全提醒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密度合理、醒目的永久性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易致事故水域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4)预防学生溺水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是否定期开展溺水救助演练等)。
(5)水域安全“两支队伍”(守护队伍和巡逻队伍)建设情况(各水域是否有专人值守,是否有专人进行不间断巡逻)。
(6)各村悬挂防溺水安全条幅、书写永久性安全标语、宣传栏和黑板报、防溺水安全广播等措施落实情况。
各村、城市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迎接督查,并根据督查组反馈情况认真抓好隐患整改。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或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三、职责分工
街道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安全负总责,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所有村签订责任书。各村、城市社区、相关部门要按照 “看住人、管好水”总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压实各自然村的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及时上报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水域台账,包括河流、水库、塘坝、机井等,载明每处水域的名称、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联系方式等,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对新出现的水池、水坑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无使用管理单位的水域,明确村庄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所有村庄签订责任书。
2.对负责管理的水域及时设置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和对水深0.5米以上的重点水域,督促安全监督管理员落实看护责任;加强对水域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标牌,设置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水域深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水域管理主体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强化防护措施,合理设置隔离网、围挡等设施,配备救生救援设备,加大配备设置力度,做到能上则上、应上尽上。
4.建立水域看管员制度,确保看人、管水全覆盖,不留漏洞和空档。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制定看管员看管责任清单和看管台账,明确每名看管员看管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
5.要建立辖区内未成年学生信息台账,依据台账内容情况,建立未成年学生看管员制度,合理划定防溺水工作网格,对网格内的未成年学生实行专人包靠;积极创造条件,增设图书室、游戏室等适合少年儿童活动的场所,有效做好组织引导,丰富学生放学后和节假日的生活。
6.充分发挥镇街、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7.定期检查水域管理单位预防学生溺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员、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等落实情况。
8.利用村广播、宣传栏、板报、标语、明白纸、宣传车等形式宣传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知识。
9.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要特别关注,采取一定形式给予关心关爱。
(二)落实各职能部门管理责任
1.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查找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督促学校建立防溺水常态化教育机制和学生管理机制。召开学生家长会,组织全体学生家长集中收看“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片”,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要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要落实学校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制度。通过教育培训,让全体教职工明确包靠责任、包靠任务,掌握包靠工作方式方法,让学生知道包靠教师,明确需向包靠教师报告的情形;要突出抓好重点学生、关键节点,要落实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把学生正常到校离校时间及请假、旷课、缺课、逃课等行为及时告知家长;将留守、离异、学困、特困等特殊学生群体及长时间不到校、临近毕业、新入学学生作为防溺水工作重点,重视双休日、节假日、调课停课及入学前、放学后等学生不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要成立学生联防小组,所有学生以邻近居住为原则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要将学生违规涉水行为纳入校规校纪惩戒范围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含水利)
(1)要按照权属关系,在负责管理的河湾、水沟、水渠、水塘、水库、水池、水窖、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重点区域,督促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投放必要的救生设备。
(2)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专职的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对负责管理的在建涉水农田建设项目(机井、大口井、平塘等)、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悬挂防溺水宣传口号横幅,并做好水域周边的宣传工作。
(4)建立联网监督模式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学生私自玩水和游泳行为,并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街道或社区等单位,以督促家长(监护人)提高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
3、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负责在建工地区域的宣传工作及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进行及时回填,正在使用的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针对所管水域制定“水位控制”等相关措施,将主要河道、景观水位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并设置防护栏与居民区隔离,在河道显著位置设置牢固、足量、醒目警示标志,投放必要的救生设备,落实专人看护。
(3)督促公园管理单位按《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在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的设置防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米范围内水深不得大于0.5米;在人员密集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问题。
4.应急管理办
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部门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督促正在生产的露天采坑矿山企业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5.自然资源所
(1)组织督导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园区、矿山企业、国有林场等单位开展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水域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
(2)对办事处范围内具有水体景观的、矿山采坑及地面沉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在水体景观区、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
(3)督促矿山企业、勘查单位按照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有关规定,对矿区内山塘、工程坑洼、矿坑地面塌陷积水区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回填治理工程,及时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6.卫生院
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7.党建办(宣传)
负责规范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旅游景区水域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护、应急救护等措施。
8、党建办(团工委)
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移动通信、电信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报道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9.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
(1)在溺水事故易发时段组织警力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逻,以分片包警的形式建立责任制,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处置。
(2)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调度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3)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防范措施。
在街道防溺水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联络群,各单位互相通报情况,工作即时交流,问题即时反馈,隐患即时整改,典型即时推介。水域巡查单位、巡查人员对发现隐患及时反馈,由相关责任单位跟上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由督查组督办,对于发现未成年学生私自下水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家长(监护人)、所在学校,共同实施教育。要定期组织演练,通过演练增加联防联控机制的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
要狠抓隐患排查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社区自查、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围绕安全隐患、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检查,建立台账,重点水域要设立禁止游泳、戏水、滑冰警示牌,设置隔离网并做好维护。对临时形成的新水域要第一时间明确责任人,特别是遇到强降雨天气,及时将新形成的危险水域纳入监控范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各村、城市社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近期重点做好以下九项工作(九个一):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课、组织一次强有力的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全覆盖宣传发动、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建立一个同学之间相互提醒机制、组织一次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发动一次施救设施配备活动、举办一期自救施救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团圆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社区、自然村、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充分认清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每周调度,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危险水域逐一查看,全力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夯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村、城市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村、城市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做好工作统筹的前提下,要组织辖属人员全方位、不间断巡逻巡查,对所有水域落实专人值守,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成年学生私自游泳戏耍等危险行为。对各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以及家长疏于管理、较顽皮的学生进行全方位摸排并建立台账,安排专人通过多种途径对相关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和“每日提醒”。
(三)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参与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介,播放、登载未成年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节目(片)、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和专题报道,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各社区、自然村要在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要充分利用政府宣传车、村庄广播喇叭等设施设备高频次播放防溺水宣传音频;要通过进门入户发放明白纸、一封信等形式,面向未成年学生家庭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学校要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四)建立考核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街道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村庄年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城市社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对因履职不到位、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追责。
附件: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
附件
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
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
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安全的“第一杀手”,为确保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家长互相配合,有效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监护责任承诺书,家长(监护人)应承诺做到以下各项:
一、对子女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子女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区域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二、外出务工家长(监护人)要特别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管,教育子女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
三、全面加强对子女安全教育和监护,持续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各类安全知识教育,避免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四、因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愿意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生(被监护人)签名:
所在学校(村庄、社区): 年级班级:
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