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通知
鳌字〔2021〕30号
各社区、村庄,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省、青岛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自2021年3月10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集中防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以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为重点,压实各有关单位和业户动物防疫责任,认真落实畜禽强制免疫、消毒灭原、监测预警、检疫监督、调运监管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努力确保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有疫不扩散。
(二)免疫目标。应免畜禽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均达到100%;口蹄疫(所有猪O型,所有牛、羊、骆驼、鹿O型和A型)和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畜禽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消毒目标。畜禽养殖户、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和仓储场、候鸟栖息地等消毒率达到 100%。
(四)疫病监测目标。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交易、运输、仓储环节以及候鸟栖息地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五)检疫监督目标。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畜禽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六)调运监管目标。严禁从疫区调运活畜禽,畜禽及其产品调运证、章、报告(检疫证、签章、检测报告)持有率达到100%,无疫区外调运畜禽隔离检疫率达到100%。
(七)无害化处理目标。病死畜禽及时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无乱扔乱抛现象。
三、行动计划
2021年春季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集中防控行动从3月 10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各镇社区、村庄要按照要求,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发动、消毒灭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25日)。各社区、村庄要认真组织发动,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发放明白纸和告知书、张贴宣传海报、短信等方式,将动物强制免疫向广大养殖者进行宣传,让每个养殖场户周知。确保春防工作部署到位,有序开展。
(二)免疫注射(3月25日-4月10日)。对社会散养畜禽,按照下列计划实施集中免疫。
1.生猪免疫。对所有的散养生猪进行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免疫程序和免疫注射注意事项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牛羊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疫苗免疫。其中,1月龄以上的犊牛、小羊和临产1个月以前的孕牛(羊)均需免疫。免疫程序和免疫注射注意事项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家禽免疫。蛋鸡、种鸡、水禽、内销肉鸡等家禽和鸽子等观赏鸟类全部统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1 Re-11+ Re-12株,H7N9 H7-Re3株)实施免疫。免疫程序和免疫注射注意事项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消毒灭原(3月10日-4月10日)。各社区、村庄要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定期消毒制度,对场内及周边环境每周全面消毒3次以上;落实畜禽粪便、垫料密封发酵以及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措施。监督指导重点场所建立定期消毒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门人员对活畜禽交易和仓储场所、农产品集贸市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四)免疫效果评价(4月10日-4月20日)。农业服务中心汇同辖区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根据免疫实施情况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在畜禽免疫21天后随机选点按比例采样送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实施强化免疫。
(五)疫病监测(4月21日-5月10日)。农业服务中心要结合集中强制免疫行动,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开展口蹄疫、高致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鸡新城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工作。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重点为小公鸡、内销肉鸡、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种禽和蛋鸡养殖场(户)、水网地区水禽和候鸟等;口蹄疫监测的重点是商品猪、肉牛、肉羊、奶牛、奶羊等;非洲猪瘟监测的重点是生猪养殖场、屠宰厂、无害化处理厂和运猪车辆等。对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发现的可疑病例,要迅速上报并采样送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进行复核检测,经确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要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
(六)自评总结(5月10日-5月20日)。春季集中防控行动结束后,农业服务中心要对本辖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自查和总结,对辖区强制免疫、消毒灭原、疫病监测、检疫监督、调运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青岛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规定》(青政办发〔2020〕19号)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畜禽养殖者的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做好信息报送。春季集中防控行动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告制度,自3月10日起,农业服务中心要在每周四前,将本周的免疫数量、疫苗使用量(用excel表格电子版)报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