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即政发〔202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和青岛市有关要求,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区政府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决定保留《关于加快推进旧城区社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即政发〔2022〕5号)等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青岛市即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变化管理办法》(即政发〔2017〕71号)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2月31日,规范性文件登记号变更为JMDR-2026-0010001。有效期内,如出现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或调整对象消失等情形,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清理意见,依法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二、决定废止《关于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即政发〔2024〕20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衔接,避免管理缺位。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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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责任单位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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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变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即政发〔2017〕71号 |
JMDR-2026-0010001 |
水利局 |
203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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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
即政发〔2020〕14号 |
JMDR-2025-0010002 |
司法局 |
2030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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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加快推进旧城区社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
即政发〔2022〕5号 |
JMDR-2025-001000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30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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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即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即政办发〔2023〕15号 |
JMDR-2023-0020001 |
应急管理局 |
2028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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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岛市即墨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即政发〔2023〕18号 |
JMDR-2023-0010001 |
审计局 |
2028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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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岛市即墨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 |
即政办发[2024]23号 |
JMDR-2024-0020001 |
交通运输局 |
2029年7月19日 |
附件2
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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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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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即政发〔2024〕20号 |
JMDR-2024-0010001 |
公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