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龙华河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即政字〔2026〕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随着华山水厂的扩建和供水范围的扩大,龙华河水源已不能满足华山水厂供水需求,已退出饮用水水源地,即墨区龙华河不再承担村庄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职能。根据《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撤销《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即墨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及保护区划的通知》(即政字〔2021〕3号)中公布的龙华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