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即政发〔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即墨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22〕1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83号)要求及省、市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契机,把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为助力乡村振兴、补齐交通短板的“先手棋”,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提高农村公路运输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农村公路由注重规模向提质增效转变、由因地制宜向彰显特色转变、由实现达标向进位争先转变,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高质量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为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现代化新区提供交通发展新动能。
二、总体目标
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加强规划引领,健全体制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助推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路网结构更加优化。科学编制“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修复养护工程比例和路网综合密度。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努力打造“连通城乡、覆盖全域、干支相连、乡村通达”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更好地服务全区“西部蔬菜、中部花卉、北部畜牧、东部果茶、沿海水产、南部物流”农业产业格局发展。
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路长制”监管体系,健全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狠抓路域环境治理,农村公路联合治超及路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养护水平更加规范。明确镇街、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责,完善农村公路智能化管养系统,提升农村公路智能化、数字化、动态化、标准化水平。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农村路”建设相结合,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
运输服务更加便利。完善农村公路运输网络,确保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AAAAA级水平,区、镇(街道)、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全覆盖,打造城乡一体、服务均等的公共客运体系,交通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便民化。
融合发展更加深入。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融入乡村振兴建设,充分发挥公路支撑保障作用,推广“农村公路+”发展模式,推动农村公路与地方经济、产业、旅游、文化等要素深度融合,实现农村公路由“通上车”向“富一方”转变、由“交通线”向“风景线”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质量优先,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科学编制规划。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推进农村公路规划与村镇整体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交通、产业布局、全域旅游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提升路网综合密度。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全面创新推广“公路+旅游”“公路+产业”“公路+特色文化”等“公路+”模式,以农村公路高质量建设带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文化旅游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2.抓好项目建设管理。高质量完成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不断提升修复养护工程比例,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动态消除路网内危桥。强化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三同时”制度,狠抓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二)坚持责任落实、整治从严,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明确管理责任。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健全区、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镇街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制定权责清单,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区域农村路网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和路政执法工作,严格查处超限运输及各种侵占、损害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各镇街)
2.提升路域环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工作,统筹谋划、同步安排,扎实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广泛开展沿线绿化美化行动,打造标准、规范、舒适、优美的通行环境,逐步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3.强化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交通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路段等安全隐患路段,及时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有效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三)坚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全面养好农村公路
1.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机制,落实养护队伍,明确养护责任,构建区、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管理养护工作制度,规范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和机构运行,做好路面技术状况评定,科学制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强化养护工作监督,对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养护效果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2.加大养护力度。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常态化,强化养护责任单位及人员交流培训,积极推广和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预防性养护工程实施,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确保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路率比例不低于80%。(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四)坚持便民利民、集约高效,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升客运水平。加大镇街交通服务设施建设,增强镇村公交场站换乘能力,扩大农村客运通达深度。优化完善城乡公交线网布局,建立公交通行条件联合审查机制,确保公交通行安全。建立城乡公交车智能调度监控系统、手机APP--温馨巴士查询系统,推广使用琴岛通支付系统,实现监控终端全覆盖。提高城乡客运服务质量,完善运营服务计划、成本规制办法、考核奖励办法等工作机制,推动城乡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便民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2.完善物流网络。充分利用交通、快递、邮政等物流资源,按照“区级中转、镇级分拨、村级配送”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形成以区级物流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推广应用“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村运输服务模式,鼓励经营主体创新农村物流运营模式,强化与商贸、供销、电商等市场主体深度合作,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在山东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的基础上,积极争创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健全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组织架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创建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细化目标、分解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财政部门要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区财政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考评。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宣传力度,利用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及时宣传报道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成就,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各方面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即墨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组织架构
附件
即墨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
组织架构
为保障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成立即墨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环秀街道办事处、通济街道办事处、潮海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鳌山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大信街道办事处、蓝村街道办事处、灵山街道办事处、田横镇政府、金口镇政府、移风店镇政府、段泊岚镇政府、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