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2025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即政办发〔202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6〕59号)、《青岛市工业运行工作专班关于做好2026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青工专〔2026〕1号)、《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即墨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全区符合条件的66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评价数据采集、汇总,经所有参评企业、区位核实后,通过山东省工业经济综合决策分析平台形成了全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并在即墨政务网进行了公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2026年即墨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方案》中“新供地且投产未满三年的企业、新升规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期内企业只参加评价分类,不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对评价分类C、D类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投入超过50万)、工业节能诊断等,暂不执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有一汽锻造(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振晟电缆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只进行评价分类(详见附件2),暂不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请各镇街、功能区及相关部门抓好A、B、C、D四类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落实。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实施周期从本年度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至下次评价结果公布之日止。
附件:1.即墨区2025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2.即墨区2025年度“亩产效益”只评价、不实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企业名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