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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56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7-10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18号 发布日期 2025-07-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18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56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7-10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18号
发布日期 2025-07-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18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措施》的通知

即政办发〔2025〕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即墨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获得感,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聚焦经营主体需求,以经营主体感受为标准,破除惯性思维,强化目标牵引、结果导向,拿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举措,实现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市进位争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二、优化提升措施

(一)着力优市场促公平

1.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发展、金融监管、科技创新和财政等政策的协调保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特许经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的协同,切实防止出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推进市场准入退出规范化。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深入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理。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3.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改革。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实行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加强与税务、人社等部门协同联动,实现“个转企”一次办好。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4.推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范高效。持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市内分散评标、省内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推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使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规范化,年内签约10个以上省内城市、5个以上省外城市。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二)着力优服务增便利

5.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推进国务院、省政府新推出“一件事”落实落地,谋划推出一批即墨特色“一件事”。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等具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6.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产业聚集区推广政务服务e站服务模式,政务服务e站增至6-7个。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揭榜挂帅”活动,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建设。推进跨域办、就近办、帮代办、智能办,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打造现代智慧“政务综合体”,健全便捷高效的“1530”(即主城区15分钟、乡村30分钟)政务服务圈。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功能区)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7.提升税收服务质效。构建税费咨询、争议调解、业务辅导一体化服务体系,运用“AI智能应答+远程座席联动+实体窗口支撑”三维协同方式,实现90%常见咨询即时解答、疑难问题视频连线20分钟内响应、跨区域涉税事项协同处理时效提升40%。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8.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服务水平。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办·即办好”审批帮办服务机制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体验官”制度,全周期优化服务,为推动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探索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等事项全流程“无纸化”报建。推动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水电气暖网报装“一件事”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功能区)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8月

9.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开展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衔接行动,实现“一次受理、联合审批、一次办结”,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增加“两证一体化办理”数量。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10.推进企业诉求高效解决。完善高效畅通的12345·即诉即办涉企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定期通报区直部门、各镇街、功能区热线诉求办理情况,着力解决久拖不决、群众反复投诉等类型的诉求问题。

责任单位:区市民诉求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着力优要素强保障

11.优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续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严格“净地”出让程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和登记发证等各环节提供全链条服务,全面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效率。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2.开展“金融+”银企对接行动。开展“金融+科技”“金融+商务”“金融+乡村振兴”等行动,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摸排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推动银行为企业提供精准化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开展金融创新,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责任单位: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3.搭建“1+3+X+N”企业上市挂牌服务体系。搭建以“金融中心牵头,3类中介机构(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辅助,X个相关部门配合,N个银行提供咨询”的专业化服务团队。开展“一对一”把脉问诊,将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专业服务与银行机构间接融资咨询服务相结合,为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精准精细的保姆式全方位的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4.建立银企直连金融服务机制。开展“金融直达基层解难题”行动,贯通部门推送、镇街提报、企业反映等渠道,直达企业一线靶向施策、精准服务、现场解决,鼓励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地应用并示范推广。开展“金融直达基层加速跑”行动,完善项目筛选、现场对接、并联审批和数字化管理流程,推动融资项目“应纳尽纳”、入库项目“应批尽批”、授信项目“应放尽放”。

责任单位:即墨金融监管支局、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配合

完成期限:2025年11月

15.强化人才支撑。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持续开展“墨上花开·职等您来”“墨水河畔家乡行”“博士行”等人才招引交流活动,吸纳更多青年人才来即就业创业。吸纳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培养技能人才,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探索实施“墨城菁英”储备工程,高标准建设青年人才社区,力争新引育产业高端人才3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期限:2025年12月

16.健全企业用工保障体系。依托公共就业云平台,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分行业、分领域、分群体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次。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高质量建成50个“就享家”乐业服务站,为就业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供需匹配、能力提升、援助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期限:2025年12月

(四)着力优法治稳预期

17.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用好“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实现对所有入企检查行为“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广泛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扎实推进问题整治,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涉企执法有关单位具体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25年8月

18.优化升级“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等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围绕网络直播带货、特种设备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商标专利代理等全新监管领域优化升级“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将过去频次高、种类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整合为低频次、融合性的“一件事”。年内各监管领域总体覆盖80家以上,联检联服,以执法效能提升为企业经营减压减负。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9.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汇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与工商联、公证处、工会等部门组织协同健全对接机制,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努力将一批商事矛盾纠纷通过调解高效化解。

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区工商联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20.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大力推进执行与破产审判相衔接的“执转破”工作机制,以“执破联动”为切口,以“府院联动”为抓手,打造破产审判“法院+N”模式。因企施策、破立结合,盘活闲置资源,帮助企业脱困重生。

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21.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全链条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做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资源挖掘培育,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数量与申请质量。开展专利成果征集、推介、交易撮合、质押融资等转化对接活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保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力争全年新增专利授权3500件,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到400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1万件,向企业征集推介专利成果400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期限:2025年12月

(五)着力优培育促发展

22.加强招商引资统筹。以“精准招商、创新驱动、生态赋能”为主线,构建全链条、全要素招商生态,推动招商引资向“选商育商”转变。围绕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体系等重点领域,细分赛道、精准发力,重点突破“2+4+3”产业领域,靶向锁定目标企业清单,加快打造新型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区招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23.持续推动优质企业培育。全面构建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加强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建链。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不断完善高新企业培育机制,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深度服务。全年新培育专精特新、瞪羚雏鹰、“小巨人”企业60家以上,争取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0家。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24.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产学研融合,建立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常态化对接机制,全年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10场以上。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量身打造科技金融政策,推广“青科贷”“青科保”“青科担”系列金融产品,解决企业创新资金需求1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25.培育壮大跨境电商新业态。积极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助推即墨纺织服装等传统企业加快孵化培育和转型升级。开展跨境电商专项活动,不断优化我区跨境电商发展生态,鼓励更多内外贸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26.促进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打造“薪火相传·青蓝接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成长工程,持续搭建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典型引领等平台,积极探索研究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育路径,培养一批雁阵式年轻一代企业家集群,助力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协同配合,各使其力、各负其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改革创新。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创新突破意识,积极对标先进地区优秀做法,结合实际推出更多系统性改革创新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比学赶超”和争先创优,全力打造“营商在即 共赢发展”营商品牌。

(三)加强督促落实。对各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问题清单,限时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护航行动”,坚决查处在企业办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了解支持,形成全社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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