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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56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3-31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03-31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8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56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3-31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03-31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8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即政办发〔202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即政发〔2020〕14号)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征集了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筛选出5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经区委同意,现决定纳入即墨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将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原则上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等决策起草程序,于2025年11月30日前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目录清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1

关于实行耕地开垦费差别化收取标准的通知

区自然资源局

2

青岛市即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区自然资源局

3

即墨区商贸业发展规划

区商务局

4

即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区生态环境分局

5

青岛市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

规划修订

 区海洋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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