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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即墨区“消费在即悦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562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3-19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03-19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6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562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3-19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03-19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25〕6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即墨区“消费在即 悦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2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5年即墨区“消费在即 悦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即墨区“消费在即 悦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打响“消费在即”消费品牌,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引导市民广泛参与,全力促进汽车、商超、餐饮等关键消费领域的升级与增长,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让消费券成为激发消费活力的有力杠杆,形成消费热潮。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4月30日,若消费券资金在活动结束后仍有剩余,则开展第二期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

三、发放消费券

(一)发放范围

活动期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下单时,APP定位于青岛的个人均可参与(线上平台消费券面向全国发放)。

(二)发放形式及内容

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载体,以全区市场主体为渠道,通过发放消费券形式,拉动消费,带动经济增长。

(三)消费券种类及面值

发放汽车消费券:购买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买20万元(含)以上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

四、发券规则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资格券,活动开始后资格券一次性发放,各面值资格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资格券领取后立即生效,有效期48小时。过期资格券将被系统自动回滚至票池内继续发放,未领取到资格券的用户可于回滚后继续领取。发放的汽车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未使用票券系统将自动回收。消费者获券后到指定场所消费时可享受消费券优惠。资格券发放时间安排、消费券资金分配额度、消费券发放形式,根据促进消费的实际进展情况可适当调整,若消费券资金在活动结束后仍有剩余,则开展第二期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具体活动细则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布为准。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畅通协调机制,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统筹,第三方支付平台做好票券配置、商户管理、数据统计、信息通报等工作,确保活动依法合规、平稳高效开展,争取放大消费拉动效应。各参与活动商家要做好对消费者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消费者和企业按照自愿、诚信原则参与活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企业严禁借机提高商品的成交价格,对弄虚作假骗补的企业或个人,将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按照统一部署,区商务局等单位要引导各参与企业等消费场所悬挂和摆放宣传海报及活动资料,保障活动受理范围明确,方便市民消费。第三方支付平台要进行活动展示和优惠券领取等,向用户精准推送活动信息。

(三)做好舆情处理与市场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厉打击假借促消费活动名义开展的各类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做好职责内消费纠纷投诉处理。活动期间,第三方支付平台设置专人处理商户用户操作、消费券无法使用等方面投诉,确保不出现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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