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2023年度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的通知
即政办字〔2024〕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4〕83号)、《青岛市工业运行专班关于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青工专〔2024〕1号)、《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20〕28号),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推进专班办公室牵头,对全区符合条件的634家规模以上和1138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3年度“亩产效益”评价数据进行了采集、汇总,经所有参评企业、区位核实后,通过山东省工业经济综合决策分析平台形成了全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附件2),并在即墨政务网进行了公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即墨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办法》中“首次升规企业设置1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只评价分类,暂不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和“新供地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企业,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2-3年内,可只参加评价分类,暂不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具体情况一事一议”,有青岛即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琛蓝生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只进行评价分类(详见附件3),暂不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请各镇街、功能区及相关部门抓好A、B、C、D四类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落实。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实施周期从本年度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公布之日止。
附件:1.即墨区2023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2.即墨区2023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3.即墨区2023年度“亩产效益”只评价、不实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企业名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