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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353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27
发文字号 即政办字〔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03-27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字〔2023〕8号
生效日期 2023-03-27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0100202353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27
发文字号 即政办字〔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03-27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字〔2023〕8号
生效日期 2023-03-27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即政办字〔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即政发〔2020〕14号)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征集了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筛选出5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经区委同意,现决定纳入即墨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将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原则上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等决策起草程序,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经区司法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目录清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1

《即墨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区自然资源局

3

《青岛市即墨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区民政局

4

《即墨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区商务局

5

《即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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