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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显宏解读《青岛市即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3-27

一、修订目的

规范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增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能力,科学有效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实现防范系统有效、决策科学合理、应急指挥顺畅、应急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即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修订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修订过程中重点修订了以下六个方面内容:一是补充了相关编制依据;二是完善了风险评估内容;三是调整了区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和工作职责;四是完善了指挥部、各应急小组工作职能;五是补充了应急处置措施;六是细化了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要求。

四、保障机制和下步工作措施

预案规定了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供电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经费保障7个方面的保障。

预案修订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衔接,加强对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及决策、协调和处理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完善应急预案从而进一步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实施时间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预案》由区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联系电话:0532-8555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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