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显宏解读《青岛市即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8-09

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显宏解读《青岛市即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全新的应急管理模式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为此,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新修订的《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政发〔2022〕4号),结合即墨实际,对原《总体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工作经过集中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必经阶段,对响应分级、组织指挥体系、信息报告、预案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上级总体预案进行充分衔接。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总体预案》规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用来指导全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本次修订将原有7个章节(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宣教培训和演练、责任追究、附则)调整为8个章节(总则、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资源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附则),将宣教培训和演练有关内容并入预案管理章节,新增了应急预案体系章节,规范强化应急预案分类和定义,明确镇街政府要修编总体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更加健全。明确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镇街政府和功能区管委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和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设立的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制(根据应急预案成立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规定了相关机构(机制)的主要职责,使修订后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容更加全面。

(三)分级应对衔接更加顺畅。针对原预案中缺少上下级政府同时应对如何衔接的问题,本次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响应分级的规定,明确一般突发事件由区政府负责应对,事发单位、镇(街)政府、功能区管委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报请市政府相关牵头部门响应支援。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区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先期处置,在上级政府统一指挥下开展协同处置。涉及跨区(市)行政区域的,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协调应对。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上级现场指挥机构设立后,下级现场指挥机构应纳入其中,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确保上下衔接更加顺畅。

(四)应急预案管理更加规范。本次修订在体例上遵循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主要内容严格遵照青岛市总体预案要求进行了重建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等相关要求,努力做到定义清楚,理由充分,操作规范,有力指导全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

三、咨询部门

即墨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532-88557899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