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忠新解读《即墨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31

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忠新解读《即墨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方案》

一、出台《青岛市即墨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方案》有什么背景和依据?

答: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工作的函》要求,推荐区作为省厅联系的试点城市我区结合辖区现状,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工作以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构建城市视觉秩序为目标,利用一年时间,进一步提升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品质,助推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总结形成具有鲜明“即墨”特色的可借鉴可推广典型经验。

二、试点区域是什么?

答:即墨古城及周边区域(东至镜镕街、西至营流路、南至景岱街、北至蓝鳌路)鹤山路(店子山二路-天井山一路)、蓝鳌路(店子山二路-天井山一路)、墨城路(蓝鳌路-淮涉河一路)、通济街(店子山二路--古城)、盛兴路(鹤山路--文峰路)

三、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编制出台《青岛市即墨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详细规划》青岛市即墨区公益广告和景观小品设置详细规划》,对试点区域专项整治提升,将即墨古城打造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特色街区试点道路打造为公益广告、景观小区示范路,带动提升建成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品质一步构建长效联动机制,实现智慧化监管。

四、整治提升的手段有哪些?

答: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整治提升可大概分为以下几种种类:

(1)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技术规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整治清理

(2)对具有规划点位,但设置规模、形式、材质、颜色搭配等不符合详细规划要求的,进行全面规范;

(3)对试点区域内有规划点位,且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设置手续;

(4)对设施老化、样式陈旧的户外广告,结合特色街区建设、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按照有关美化亮化标准要求进行改造提升

五、门头招牌前置服务小程序如何使用?

答:微信小程序搜索“点靓青岛”,点击,进入门头招牌前置服务界面,完成登录登录后即可查看了解相关导则,选择性进行个性化门头设计,完成门头招牌设置业务的线上咨询、登记、备案

六、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答: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电话:0532-88500115。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