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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赵典高)
发布日期:2023-03-24

即墨区蓝村街道赵家屯村村民赵典高因保管不善,将即集建(92)字第22612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殿高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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