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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志贤)
发布日期:2023-03-23

即墨区北安街道北林戈庄村村民杨志贤因保管不善,将即集用(2013)字第8213936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志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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