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于仁鼎)
发布日期:2023-03-23

即墨区龙泉街道于家兰皋埠村村民于仁鼎因保管不善,将即集建(1991)第5064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仁鼎

2023年3月23日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