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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论博保管不善,将即房地权市第2014131638号《不动产权登记证》遗失,房屋坐落位于即墨市泰山一路567号10号楼1单元1002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论博
声明时间: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