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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权证书失声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抵押权不动产证
发布日期:2023-03-2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即房抵字第044187号不动产证遗失,该房屋座落位于即墨市大同街4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声明日期: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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