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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1000201518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成文日期 2015-05-06
发文字号 即防护字〔2015〕6号 发布日期 2015-05-0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防护字〔2015〕6号
生效日期 2015-05-0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1000201518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成文日期 2015-05-06
发文字号 即防护字〔2015〕6号
发布日期 2015-05-0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防护字〔2015〕6号
生效日期 2015-05-0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关于切实做好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

即防护字〔20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中心社区管委,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马山管理处:

当前,我市已进入槐树花期。部分群众采取野蛮方式采摘槐花,严重破坏了树木的正常生长,有的直接把整棵槐树树头拦腰折断甚至锯断,导致树木死亡,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影响我市的文明形象。为切实做好2015年槐花期的林木管护工作,遏制采花毁树现象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槐树花期的野蛮采摘,会导致大量槐树毁坏。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城市的高度,增强护林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

二、加强巡护,严格执法

各单位要按照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当前防火任务,针对辖区内槐树、槐林的分布特点和管护情况,提早部署,加强管护。将槐花期的林木管护工作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护林队员,加强巡查管护,对进山人员实行严格检查,凡携带钩子、篮子等采花工具的,一律禁止进山;对绕道进山采摘槐花的,一经发现,要收缴采摘工具并劝其下山。要派出执法人员实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特别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发现因采摘槐花毁林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三、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护林宣传,教育市民爱护树木,树立爱绿护绿意识。同时,要适时组织媒体集中宣传,及时曝光不文明的采摘行为,遏制野蛮采摘槐花现象。



即墨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2015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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