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防汛应急预案
各国土资源所,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我市已于7月份进入汛期,为了及时有效的做好我局应急防汛工作,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4]218号)和《青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防汛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在我市进入汛期后,所进行的防汛和发生地质灾害的应急活动。 二、防汛工作方针、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防汛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三、防汛有关事项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坚决服从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办公室备足雨具、铁锹等防汛用具,财务科安排防汛应急资金。 (二)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值班科室,各国土资源所要落实好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有情况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强降雨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密切掌握水情、雨情、讯情,科学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市政府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电话后,5分钟内告知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局防汛指挥办公室主任酌情将防汛任务下达至各防汛小组组长,由组长通知各防汛人员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三)确保政令畅通。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要确保全天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 (四)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时刻与个隐患点检测员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各个隐患点的情况。各国土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控,加强防范。各国土资源所也要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确保人员、物资到位。 (五)各国土资源所要对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漏雨的地方要及时处理,并准备好相关防漏物资,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抓紧维修。 附件:防汛应急小组人员名单 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