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告
索引号 37021501000201818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成文日期 2018-08-10
发文字号 青土资房即字〔2018〕24号 发布日期 2018-08-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青土资房即字〔2018〕24号
生效日期 2018-08-10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1000201818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成文日期 2018-08-10
发文字号 青土资房即字〔2018〕24号
发布日期 2018-08-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青土资房即字〔2018〕24号
生效日期 2018-08-10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告

青土资房即字〔2018〕24号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厅字〔2018〕32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办字〔2018〕30号)要求,我单位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了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职责任务的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提交
评论列表(23条)
查看更多评论
政策咨询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