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230020260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文字号 SDPR-2026-0220003 发布日期 2026-03-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SDPR-2026-02200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230020260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文字号 SDPR-2026-0220003
发布日期 2026-03-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SDPR-2026-02200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系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山东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10日,登记号为SDPR-2026-0220003,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提交
评论列表(23条)
查看更多评论
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