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1〕2号
各区(市)综合执法局,局属有关单位:
实施推行“不罚轻罚”清单,是省、市政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部署,也是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附件: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