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即墨区商务局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和特色街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即综执〔2020〕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各相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保障民生需求,助力经济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全面恢复市场、鼓励模式创新、全程优化服务、加强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和特色街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城管〔2020〕75号)的要求,现就规范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和特色街区(以下简称便民摊点和街区)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即墨区商务局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和特色街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严控疫情,全面恢复
各镇街(功能区)作为便民摊点和街区设置与管理的主体,要按照“一镇(街)一案、一街(点)一策”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置便民摊点和街区,引导流动商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并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防疫工作要求,制定落实好精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在显著位置公示。
前期受疫情影响关闭的早夜市、摊点群应有序、全面恢复,鼓励支持特色街区发展,允许各镇街(功能区)根据实际,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划定区域设立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等模式开展经营,并委托具体单位或个人负责日常管理。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非规定区域、非规定时间擅自摆摊设点。
二、科学选点,有序疏导
便民摊点和街区的设置要充分结合辖区商业布局、居民消费习惯和具体点位的聚集效应,填补市场空白、方便市民游客、创造消费增量。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以就地规范、疏导吸纳现有流动商贩为主,严控数量、严控规模。设置区域应避开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重要和敏感场所,避开城市主干道。农贸市场周边一公里范围内不得设置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经营活动应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严禁私搭乱建。
三、服务为先,柔性执法
设立便民摊点和街区涉及审批(备案)事项的,应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快速办理。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便民摊点和街区的配套服务,在供水、供电、供气、环卫、排水设施配套,垃圾收运、夜间照明、公共交通、宣传推广等各方面提供便利。除必要的设施费用外,有关部门提供的服务不得收费。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但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的,按规定不予处罚,支持经营业户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
四、规范管理,维护秩序
便民摊点和街区具体管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根据经营业态、营业时间和人流量,配备足量的保洁人员、垃圾收集容器、消防安全设施;根据需要合理规划厨余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区,配置移动公厕,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并做好指引;临近道路的,应设置隔离栏等设施,确保经营区域污水规范排放、垃圾规范收集,保洁及时、如厕方便、指引明确、停车有序。便民摊点和街区管理单位应在保证服务管理水平基础上,尽量降低摊位收费标准。
便民摊点和街区应按照《青岛市即墨区便民摊点群设置导则》、《青岛市早夜市管理办法》等要求,整齐规范,闭市撤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经营面积、延长经营时间、增加摊位数量。
便民摊点和街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禁止现场宰杀销售活禽、禁止销售生鲜畜禽肉和鲜活水产品,禁止现场制售应当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内加工的生冷食品及高危食品品种,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和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物品。
各镇街(功能区)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制定每处便民摊点和街区在设置区域、经营时间、经营业态、服务管理方面的管理规定(参照附件3),并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金宏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明确职责,强化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便民摊点和街区的监督管理,各司其职、加强联动,使其规范经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便民摊点和街区市容秩序管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等工作,对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执法;区商务局负责特色街区商业业态的规划引导,促进业态协调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便民摊点和街区内餐饮类经营业户食品安全监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做好便民摊点和街区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的收集处置、合理规划周边公厕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便民摊点和街区管理单位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各镇街(功能区)负责指导监督便民摊点和街区管理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业户,视情节取消经营资格。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六、加强引导、助力发展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加大典型宣传培树,持续挖掘好经验、好典型,助力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