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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1900202322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减灾委办公室 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7-18
发文字号 即减委办〔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减委办〔2023〕5号
生效日期 2023-07-18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减灾委办公室 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减委办〔2023〕5号
索引号 37021501900202322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减灾委办公室 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7-18
发文字号 即减委办〔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减委办〔2023〕5号
生效日期 2023-07-18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减灾委办公室 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减委办〔2023〕5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64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5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74号)的要求,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根据《青岛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由市、区两级政府出资,区应急管理局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签订《青岛市即墨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2023年度保险合同》,现就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保险期限

20237月18日-20247月17日

二、保险内容

(一)保障对象和保险标的。

第一部分:房屋损失救助保险

常住居民和非本地居民在约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拥有和居住的房屋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每户仅限指定的一套。

(注:(1)本保单所指标的房屋指居民自有并居住的住房,出险房屋内需含家庭基本生活设施的房屋,有水电使用记录。以下不属于本保单承保标的:辅房、厢房、家禽家畜养殖间、住房外的厕所、围墙(房屋围护结构最外的院墙)、室内财产、室内装潢、室外附属设施等。

2)出险房屋需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明等,且用途为住宅,根据证件所附平面图或房屋四至涵盖面积确定赔付范围;无以上产权证明的,需要镇(街道)、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产权及性质说明。

3)商住两用房屋,能区分商用和居住区域的,赔付居住区域;无法区分商用和居住区域的,如当事人仅有一处住房,应按照住房赔付,如当事人另有住房,商住两用房不赔付。

4)因房屋建筑质量问题或年久失修导致的损失以及违章建筑均不在赔付范围内。)

第二部分:人员伤亡救助保险

身处约定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约定行政区域范围出差、旅游、务工等的流动人员)。

(二)保障范围。

1.基本保障范围

1)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自然灾害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溺水(注:对于溺水死亡事件,只承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坠落水井导致的事故,因自身原因下水游泳、垂钓等行为导致的溺亡不在本保单赔偿范围内)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2)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

3)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

4)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

5见义勇为、专业抢险救灾人员的伤亡。

6)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

7)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当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后,政府本身无责,但出于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保险人负责给付政府应急救助补偿金。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政府部门除外)追偿的权利。

2.附属保障范围

为充分发挥保险救助在各类灾害救助中的作用,青岛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障范围在基本保障范围基础上扩展以下保障范围:

1)灾害公众责任救助:氯气、一氧化碳中毒;不明飞行物坠落造成的人身伤亡;姜井等地下储物空间内二氧化碳导致的中毒;务农作业时发生农药中毒导致人员伤亡或儿童误食农药导致中毒;意外坠落水井、旱井等地下坑道导致的人身伤亡;主次干道两侧树木(含非物业管理社区内的行道树及庭院树木)发生树倒、劈叉、断枝、歪树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2)见义勇为、抢险救灾人员救助。在本行政区域内,参与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的人员(不分户籍)在见义勇为或抢险救灾过程中导致其遭受人身伤害;因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意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3)踩踏救助。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群体踩踏事故导致人员人身伤亡,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的。

4)重大恶性案件伤害、精神病患者伤人和野生动物侵救助保险。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在发病期内的精神病人伤人和野生动物侵袭造成的人员伤亡,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

5)志愿活动救助。被保障对象在承保区域内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6)突发事件应对救助。针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基本保障额度。

1.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

2.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

3.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伤亡救助(每次事故25万元/人)。

4.因灾饮水救助(每次事故60元/人/月)。

5.基本的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和厨具)救助(每次事故600元/户)。

6. 对见义勇为、专业抢险救灾人员伤亡救助(每次事故50万元/人)。

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理赔方式

出险后,拨打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热线95511报案,报上青岛市即墨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2023年保单号,说明自己联系方式、所在区域,等待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上门查勘,办理理赔程序。

青岛市即墨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2023年保单号为:

11136993902107873528

(相关保险信息可关注“即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应急动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进行查询)

以上保险赔付事宜及相关解释以合同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旨在强化保险在灾害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各镇街、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中进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宣传,充分发挥保险防灾减灾作用,把好事办好。

(二)加强统筹,强化协调。各镇街在灾情发生时,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要立即开展辖区灾情统计,加强与保险公司联系,协调开展保险理赔查勘工作,为查勘工作提供支持,提高工作效率。

(三)部门牵头,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中涉及部分需要部门牵头的保障范围,如:见义勇为人员;志愿者活动;重大恶性案件伤害;精神病患者伤人和野生动物侵袭救助保险;主次干道两侧树木(含非物业管理社区内的行道树及庭院树木)发生树倒、劈叉、断枝、歪树等造成的人身伤亡等,各相关部门在做好事项认定后,及时与区应急管理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联系,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作用,确保受灾人员能够及时得到理赔。

附件:

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指南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高人波 联系电话88511217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人

王经理,电话 0532-80903072

蓝经理,电话 0532-8906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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