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即墨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170020132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市卫生局 成文日期 2013-02-05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13〕2号 发布日期 2013-02-0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13〕2号
生效日期 2013-02-05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市卫生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170020132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市卫生局
成文日期 2013-02-05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13〕2号
发布日期 2013-02-0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13〕2号
生效日期 2013-02-05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市卫生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市卫生局

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即卫字[2013]2号


各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局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市妇幼保健院: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人禽流感、SARS、新型冠状病毒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现将卫生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函[2012]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当前我市各类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同时,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目前,我国已进入人禽流感、SARS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疫情防范、应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范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相关预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全力防范由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引发的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力度,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报告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要求,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特别是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报告、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预警,迅速做好病例的隔离救治、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等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市疾控中心要密切关注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对全市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指导。

三、未雨绸缪,提早做好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未雨绸缪,提早做好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所需药械、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卫生应急队伍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暴发疫情,队伍要拉得出、打得赢。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和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有效减轻事件危害。


即墨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卫办应急函〔2012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截至2012125日,全球已累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确诊病例9例,其中死亡5人。世界卫生组织呼吁所有成员国加强严重呼吸系统感染病例的监测。目前,我国已进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SARS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专家分析认为,今冬明春,我国出现人禽流感散发个案病例的可能性仍较大,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输入我国的可能。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人禽流感、SARS、新型冠状病毒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春季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对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危害,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原则,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完善相关预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加强与农业、口岸卫生检疫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各项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并做好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应狠抓落实,确保措施执行到位,全力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有效减轻事件危害。

二、进一步强化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尤其是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风险评估和排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严禁瞒报、漏报、迟报。20124月,我国内某省发生一起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事件,直至10月下旬,我部和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才接到相关报告。后经认真核实,该疫情最终排除SARS病毒、人禽流感感染,但该事件暴露出一些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意识淡漠、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应高度重视。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做好流感样病例监测、人禽流感重点暴露人群监测、人禽流感环境标本监测,以及媒体监测等工作,做好相关实验室检测,及早发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争取早干预、早处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技术指导,继续做好境外疫情的跟踪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事件应急准备

各地要按照《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等预案和有关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事件应急准备工作。要做好人禽流感、SARS、新型冠状病毒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相关检测试剂、耗材、药物、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明确调用程序,确保上述物资可及时有效地使用。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报告意识,提高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能力。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四、切实加强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旦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疑似人禽流感、疑似SARS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卫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病例隔离救治、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管理、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风险沟通等各项应急措施,做到及时妥善应对,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降低疫情危害。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治知识普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近期,我部将组织人禽流感、SARS、新型冠状病毒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专项督导,重点检查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报告、排查和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卫生部办公厅

20121213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提交
评论列表(23条)
查看更多评论
政策咨询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