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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公告
索引号 3702150170020182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文日期 2018-10-25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18〕92号 发布日期 2018-10-2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18〕92号
生效日期 2018-10-25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170020182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文日期 2018-10-25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18〕92号
发布日期 2018-10-2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18〕92号
生效日期 2018-10-25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公告

即卫字〔2018〕92号


各镇(街)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区关于清理证明事项的部署要求,我局对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所涉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职责任务的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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