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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免去苗法兵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170020212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1-06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0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21〕1号
生效日期 2021-01-0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170020212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1-06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0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21〕1号
生效日期 2021-01-06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免去苗法兵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即卫字〔2021〕1号


各卫生院,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

苗法兵的青岛市即墨区刘家庄卫生院院长职务;

吕晓朋的青岛市即墨区金口卫生院院长职务;

苗  雨的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姻保健科主任职务;

李绍远的青岛市即墨区皮肤病医院院长职务;

李  璇的青岛市即墨区通济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宋海涛的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马滢滢的青岛市即墨区通济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宫  涛的青岛市即墨区灵山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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